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九》)将开始正式实施。除了广受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废除、巨贪可把牢底坐穿、猥亵男性也将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见的现象也可能入罪。央视新闻昨天强调,下月起,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获刑7年。
刑法修正案规定:编造虚假灾情、警情等,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据华西都市报梳理,在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恐怖主义禁书,甚至辱骂法官、警察……都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1.造谣
在微信微博发假信息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一些虚假信息屡见不鲜。2013年9月,“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
对此,《刑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青羊区检察官提醒,今后在微信、微博上发布关于险情、疫情、警情等消息前,一定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2.替考
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公务员考试、高考、研究生考试中,总有极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找人替考作弊。
重庆金牧(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川说,以往处理替考这类行为,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都有提及。其中,《刑法》第418条规定了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但该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主体并未涉及。“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仅仅是规定的扰乱事业单位秩序,致使教学、科研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黄川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则规定,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替考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如今,《刑九》第284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医闹
试图通过医闹获利者最高处7年有期徒刑
在以往的医疗纠纷中,常有人建议患者家属扯个横幅、堵个路,并称“闹一闹,好处到!”不少患者家属也确实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试图用“医闹”来解决问题、得到期望的赔偿。
黄川律师说,11月1日后,如果再这样干,带头闹事的患者家属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4.虐待
虐待老病残幼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刑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曾做过类似案件的辩护律师,他提醒说,新法正式实施后,不单是幼儿,如果监护人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虐待、施暴,都将被依法严惩。
《刑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扰乱法庭
在法庭上打骂法官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近日,在上海黄浦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一陈姓男子不仅强行拒绝,还带头闹事抓咬法官,后该男子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黄川律师说,以前遇到这类情况,打骂法官的人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但在11月1日后,有如此行为的人可能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为,《刑九》第309条规定:“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証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此外,青羊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说,《刑九》第307条后新增内容:“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袭警
撒泼耍赖打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法官不能骂,警察也不能打。网上经常有新闻,这儿的警察被咬了,那儿的警察被揍了,而且袭击者多是些撒泼耍赖的女性朋友,男性朋友反而不敢打警察。但是,既然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警察们的春天还会远么?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九》在第277条中新增加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7.拐卖
收买拐卖妇女儿童从轻或减轻处罚
成都青羊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解读说,对比《刑八》,即将实施的《刑九》在对妇女儿童的保护上,明显增加了力度。《刑八》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
而《刑九》的规定则表述为:对不阻碍解救儿童的改为“可以从轻处罚”,对不阻碍被买妇女返回居住地的改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8.超速
校车超速、超载将面临拘役和罚款
在公路上超速、超载,本就不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许,如果你作为校车司机,还喜欢超速、超载的话,《刑法》也将盯上你。
《刑九》在原有醉驾入刑的基础上,新增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9.私藏禁书
私藏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私藏禁书要入刑,这在现代社会实在很难想象,但是,《刑九》确实规定了。
《刑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华西都市报 记者吴柳锋)
另据报道:11月起这些钱统统不用交了(附清单)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3项)
民政部门:
1.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
财政部门: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4.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6.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7.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国土资源部门:
8.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费
9.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0. 房屋租赁手续费
1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费
12.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交通运输部门:
13. 磁罗经校正员考试费
农业部门:
14.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费
15. 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收费
海关部门:
16.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税务部门:
17.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9.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
20. 计量认证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请求延期处理费
体育部门:
22.参赛个人和团体年度注册费
23.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比赛报名费
24.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
25.棋类和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
26.车手等级认定费
27.运动马匹注册费
旅游部门:
28. 入境签证费
29.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费
30.星级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3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保监会:
32.精算师资格考试费
地方:
33.铁路护路联防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项)
农业部门: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海关部门:
2.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
林业部门:
3.森林植物检疫费
4.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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