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公告,宣布按照国家及省内改革部署,自本月1日起,广州市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
据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地区)企业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地区)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5年11月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代表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启用新的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已经更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事指南等相关栏目。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