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国务院出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来源:界面 作者:辛圆
图片来源:CFP
图片来源:CFP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作出全面部署。

  新华社近日的一篇报道称,从夏粮收购启动至秋粮集中上市,“卖粮难”现象开始抬头,局地排队卖粮常态化,有的收购点甚至出现了为卖粮而“走后门”的现象因卖粮而不得不付出好处费,再次凸现了收储方相对于卖粮方的绝对优势地位,以及国有库存仓容能力跟不上收储需求的问题。

  实际上,这一问题在往年就曾反复出现。国家制定主要粮食的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目的是提高种粮的积极性,稳定种粮收入,保证粮食安全。

  不过,“卖粮难”和设租寻租现象的存在,无疑会降低种粮收入的预期,对粮食生产产生负面影响。就此而言,解决“卖粮难”,必须加强收储环节的监管,尽可能扩大粮食储备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12日印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就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等提出了具体考核要求。无疑,更加刚性的行政措施,有助于缓解“卖粮难”,保证来年粮食生产的稳定。

  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由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

  根据办法,其中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等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方面的内容,被列为考核的重点。

  “考核办法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更加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对于增强粮食收储能力、保护农民利益有着积极意义。”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

  在他看来,该考核办法不仅注重当前,更注重长远,对于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一项强有力的措施。

  实际上,今年年初,国务院就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

  李国祥说,考核办法是根据意见形成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考核机制,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全面加强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还有专家表示,之前的相关文件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规定不够明确,特别是缺乏硬性的考核和奖惩机制,造成地方过度依靠中央,省级人民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韩一军认为,当前,我国粮食安全面临库存多、进口多等新挑战。在新形势下,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对其提出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正当其时。

  这份文件特别明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约谈该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该省(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文件称,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news.sohu.com false 界面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437915.html report 1810 图片来源:CFP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作出全面部署。新华社近日的一篇报道称,从夏粮收购启动至秋粮
(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国务院出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不合格将问责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