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11日在山东举办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上了解到,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协商,尽快启动检察机关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试点工作。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负责人在这次培训会上说,从近年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情况看,重信重访比例较高,息诉化解难度加大,信访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比例偏低。部分信访人缺乏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的审查判断能力,难以正确评析原生效法律裁判是否具有法定申诉事由,也不能据此提出具体理由和依据,使得申诉内容流于表面和空洞,影响了纠错、救济目的的实现。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利于发挥律师客观中立的独特优势,实现律师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各级检察机关控告检察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贯彻和实施。
据介绍,最高检正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民事申诉案件为重点,研究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确保在今年底前全面启动试点工作。最高检正积极与最高法、司法部协商,争取尽快启动检察机关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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