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近日,新京报记(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者获悉,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要求县机关单位缴纳“绿化费”,而该行政事业性收费在2013年已被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叫停。
11月14日下午,民和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当地政府已获悉此事,这笔“绿化费”的具体资金去向将尽快查明对外公布。
国家废止“绿化费”两年,当地仍在要求缴纳
11月13日下午,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从民和县教育局获悉,当地教育部门收到了缴纳“绿化费”的通知。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由绿化委办公室代发布的《关于尽快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通知》中要求,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均应缴纳“绿化费”,而教育局属于文件中要求的“县直各单位”。
当地一中学教师称,教育局工会向学校下发了通知,要求学校教师每人必须缴纳50元“绿化费”,“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另有一所学校的教师则表示,校方通知,这笔50元的“绿化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绿化费涵盖了各乡镇学校,我们是督办,我也得交。”前述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确实教育局工会有要求全县教师缴纳“绿化费”,“全县有4000多个老师,”而教育局局机关并未豁免,需要在20号前将费用交到绿化委办公室。
此外,当地一党办工作人员亦向新京报记者证实,缴纳50元“绿化费”的要求并非只有今年才有,“只要你没残疾,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都要交。”
在 2013年6月末,我国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中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括了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
通知称,该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
高额“绿化费”去哪了?
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粗略统计发现,仅民和县教育部门的教师,每年需上缴的“绿化费”就超过了20万元,而这笔应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的支出并未公开。
据消息人士提供的红头文件《关于尽快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通知》显示,除行政、事业单位等政府机构外,当地企业也应以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上缴绿化费,限11月20日前全部缴清,“对未按期限足额缴纳绿化费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该通知的落款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代)。”
据媒体报道,民和县纪委已收到关于收取“绿化费“的举报,但林业局方面接受调查期间至今未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调查尚未有结果。
11月14日下午,民和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绿化费”主要用于当地的绿化工程项目,这笔钱收缴后,林业局也应上缴到财政部门再下拨。他称,其现仍在休假,具体资金去向将尽快了解清楚并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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