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由于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商业银行目前尚未发行私募产品,因此实际影响不大。
本报记者 王丹 上海报道
不久前引发热议的银行私募基金牌照,却突遭叫停。
12月23日,有商业银行高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目前有多家已申请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银行接到了银监会的窗口通知,称将暂时叫停私募基金的牌照申请,并依法撤回商业银行已取得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截至目前,银监会方面还未就此作出公开回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由于已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商业银行现在还均未发行私募产品,因此实际影响不大。
有银行业务人士向记者分析,鉴于此次为“口头通知”,推测应该不是在制度原则上的截流,而是出于规范和防范风险需要,对该类业务进行设计完善。
另有城商银行人士认为,此次银监会窗口叫停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牌照或意在规范混业经营。巧合的是,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研究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交叉持牌,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
或为规范混业发展
今年6月中旬以来,商业银行掀起了争拿私募基金牌照热。截至目前,已有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17家银行或其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一级部门取得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需指出的是,尽管不乏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大行获得牌照,但申请及取得私募基金牌照的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大行均尚未在列。
而从取得资格的时间看,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10月后进入了密集期,特别是11月份,继11月4日江苏银行、11月5日徽商银行取得牌照后,11月18日一天就有江苏常熟农商行、浦发银行、富滇银行等七家商业银行同时拿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此外,记者日前还了解到,另有不少商业银行及保险资管等金融机构正在申请或已有意愿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格牌照。
不过,虽然取得了私募基金牌照,但商业银行真正应用牌照尚需法律法规方面的进一步明确。我国现行分业经营态势以及《商业银行法》对于商业银行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明令禁止,一直是商业银行与私募基金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
“私募基金牌照是银行从证监会主管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取得,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商业银行发行私募基金,则与证监会和银监会均相关,这就需两者区分管理权限。截至目前,银监会从未对取得私募牌照的银行就具体业务操作给予指导或说明,这也是已取得私募基金牌照的商业银行至今都未发行私募产品的重要原因。”某城商行投行业务部负责人表示。
防范风险为首因
一位上海私募基金人士认为,银监会此次暂时叫停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未来不排除以理财子公司的方式重新开始。而通过理财子公司与银行直接申请的区别是,可以添加一道防火墙,做到风险隔离。
近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内部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时就曾特别强调,要深刻领会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要求,着力打好风险防控的歼灭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位业界人士对记者分析,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牌照的首个原因就是出于防控风险的目的。该人士称,在刚性兑付背景下,允许商业银行直接申请私募牌照,发行私募基金,不仅存在制度风险,且一旦出现兑付风险,监管责任也不明晰。
上述人士表示:“即使改成银行理财子公司申请,多了这样一道防火墙,但也必须规定子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不得在银行内部销售,且客户需要签署所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和银行无关声明。”
此外,“宝能系”举牌万科事件仍在发酵,已有迹象表明,银行理财资金其实就是举牌背后的“大金主”,只是这部分理财资金还未能通过银行直接发行的私募基金通道。
“监管层或许也是从该事件上得到启示,未雨绸缪。”上海私募人士秦伟称。
秦伟认为,12月23日,与银监会口头叫停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同时,保监会也发布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两者关联来看,不难发现监管层意在对金融机构理财资金权益投资进行规范,防范可能出现的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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