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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提速 农民变股东可分红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林远
原标题:农村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提速 农民变“股东”每年可分红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多方信息发现,今年我国将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出一系列指导文件,包括“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办法”等。据多位专家预测,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也将逐渐浮出水面,推进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等改革内容将成为重头戏。

  根据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我国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多位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是今年农村产权改革工作的“头等大事”。

  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是指让农民成为村集体的“股东”,能解决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使村集体的每个“股东”都能从集体经济发展中公平获得红利。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价值在数万亿元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成员的一笔巨大财富,对这笔财产的处置,目前采取集体折股量化做法的地区并不多。

  这是考虑到在产权交易市场并不完善的现状下,集体成员一旦出现变动,会发生股权纠纷,而折股时也容易因为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猫腻。但总体来说,折股量化可以更好地解决集体资产盈利后的分配问题,更好地保障农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及其他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总面积为66.9亿亩,包括55.3亿亩农用地和3.1亿亩建设用地,非资源性资产达到2.4万亿元,这些资产和资源是集体经济存在的根基。实际上,把握好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是当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内容,而今年要研究制定的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就此进行全面部署。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在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整省试点。该项工作从2009年起启动;2014年,山东、四川、安徽3个整省和其他省区市的27个县进行了整体试点,不少地方还结合实际扩大了试点范围;2015年,试点扩大了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整省。按照此前定下的时间表,今年是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前的倒数第二年,可以预见的是整省试点将在今年继续扩大。在专家看来,土地确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必须要做到前面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秦富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只有通过确权颁证,才能确定土地对应的权属关系,才能随即展开其他各项改革工作。

  另一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农村"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今年也将继续推进。在专家看来,今年步伐迈得最大的或将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将在总结迄今为止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抓紧出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办法。

  据了解,去年全国一共批准了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从8月24日到9月8日不到半个月内,即有浙江德清、贵州湄潭、四川郫县的6宗地块集中入市,拉开了农村土地改革帷幕。对此,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巡视员董祚继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并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首批6宗地块入市过程顺利,一些地块表现超过预期。其中,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约为成交价12%至32%,统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另外,也将有效扩展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空间。"董祚继认为,现阶段农村所拥有的存量建设用地多达2.5亿亩,盘活农村资源,激活农村资产,那么农村发展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下一个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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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辉 UN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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