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张素 马德林)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在北京表示,根据中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北京举行,中新社记者问到,全国人大如何评价西方媒体关于“维权律师被捕”的报道。傅莹回答说,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理。她同时表示,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而且很多人并不赞同“维权律师”这种说法,“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
傅莹说,中国的律师队伍成长较快,现在已有30多万人;而在1978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时,这一数字只有2000多。“无论是在社会生活当中,还是在经济活动当中,如果遇到纠纷、遇到困难,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师搞搞清楚。”她表示,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
傅莹同时强调,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她指出,中国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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