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昨天,北京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针对员额制,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表示,员额制要严守方案确定的38%员额比例,首批遴选员额比例要控制在30%以内。
张延昆表示,员额制遴选要保证入额法官、检察官的素质和能力,真正把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优秀人才选到办案一线。对于未入额的人员,通过内部转岗、交流任职或者继续办案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构建多元化法官、检察官助理选用渠道。
针对司法责任制,张延昆表示,要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责任制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要结合法院、检察院职能特点和办案专业化需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法官、检察官薪酬待遇保障。强化司法人员履职保护,严惩侵扰伤害、报复陷害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等各类妨碍依法履职的行为。张延昆要求推动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财物市级统管后,全市三级法院、检察院均作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经费由市财政部门统一保障。
昨天,市委政法委还邀请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对全市三级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以及司改工作具体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名词解释
员额制
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是2014年以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通过严格的程序进行遴选,拟录用人选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实现这项制度,是为了将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分流出去。
据有关专家表示,员额制改革就是要顺应司法规律,压缩不办案的法官、检察官的比例,减少非办案岗位占用的员额。法官、检察官纳入员额管理,实现人员的分类管理,目的是让整个法官、检察官更职业化、专业化。
以法官为例,以后就不再承担以前不该由法官承担的一些任务:庭前调查、证据交换、法律文书起草等等事务性、辅助性的工作,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研究审判工作。这一人员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提高审判工作质量。由于涉及到每个法官、检察官的利益,也成为一项核心基础工作。对没有遴选到员额制内的人员,应妥善安置。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确定的员额比例为33%,北京的改革方案定为38%,并提出了首批遴选员额比例控制在30%以内。有专家提出,不同的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员额比例,不应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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