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凌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卢涛,因长期积劳成疾,医治无效,英年早逝,年仅44岁。
卢涛,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广西北流市人,中共党员,199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年分配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5月6日,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发出捐款倡议,倡议书中说,卢涛是西政校友(法91级),幼年时期父母即离世,由兄长大姐抚养长大。在玉林中院工作期间为官清廉,家庭经济有限,因病用去了大量治疗费用,现女儿尚在小学低年级读书,急需接济。建议有能力的校友捐献爱心,资助其女儿完成学业、长大成人,让其失去父亲之后尚能沐浴到父辈校友的爱心。
5月9日,家人及所在单位在殡仪馆为其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
5月10日,成立66年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为一个逝去的法官举办追思会。部分法院行捐款仪式,向其家属捐款。
日前,卢涛同志被玉林市委追授“玉林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韦绍仕书记(中),玉林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拥建(左)分别给卢涛爱人(右)送上慰问金。
附:
用生命诠释忠诚
——追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卢涛
平安广西网记者 宋勇
他,是一名法官。他淡泊名利,忠于法律,心系群众,踏实做事,诚实做人。他常说:“学法律,必须忠诚于法律。”
5月5日,他在21年法官生涯中,第一次请假,也是最后一次请假;第一次住进医院就再也没有“醒”来,生命定格在44岁。
5月10日,成立66年的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为一个逝去的法官举办追思会,院长、副院长、法官、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代表纷纷为他流下追思的泪水!
6月16日,中共玉林市委追授他为“玉林市优秀共产党员”。
他,就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卢涛。
爱岗敬业 审判事业的“拼命三郎”
1995年6月,卢涛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同年到玉林中院工作。从书记员到民一庭副庭长,卢涛因长期积劳成疾倒在了岗位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仍念念不忘“我还有案件要开庭……”
卢涛的办公室,还保持着他离去之前的模样:满桌子都是法律书籍和卷宗,“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还摆放在桌子中间最为显眼处,办公桌上的水杯,杯盖还开着呢。卢涛没喝完的半杯水静默无语,而他的匆匆离世震动了法律界和全社会:3万余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2万余人参与留言讨论……
“我帮他转交请假条,没想到就这样跟他永诀了!”与卢涛同一办公室的女法官周冬梅说着说着就哭了。她说,卢涛请假住院前匆匆来到办公室,说他身体有点不舒服,得去南宁看看。得知他病危时,我和同事邱汉荣要求去看他,可他婉拒说:“没事的,案件多,不要担误工作……”
“有大案要案,第一个想到的是卢涛。”玉林中院原院长、现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红着眼眶说,各种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交给他,我们就放心。卢涛默默工作,淡泊名利,就在他去南宁治病时,院党组已通过了让他担任新成立的执行裁判庭长,在等候人大任命时,病魔却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法院痛失了一位专家型法官。
“他是个工作狂,检查身体都要家人‘求’、领导‘逼’。”卢涛做法官时第一任庭长、现任调研员的李春林说,他工作累得脚都肿了,亲人和同事都劝他去医院检查,他总是说:“没事的!”
……
卢涛从事审判工作18年,共审理案件2000多件,是玉林中院办案最多、结案最快,零错案、零超审限、零信访案件,质量最好的法官之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先进个人和全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心系群众 执着践行司法为民
“他是一个标尺,他让更多人知道,法官不是‘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记者在采访时,他的同事、领导,以及与他打过交道的律师和当事人都对卢涛给予高度评价。
卢涛出生在农村,8岁时父亲离世,家中失去顶梁柱。此后几年,母亲的离世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卢涛依靠哥嫂抚养,生活清苦,正因为特殊的生活环境,养成了他“感恩、为民”的坚定信念。
“谁能调解此案,就申请给他记功”。原告玉林某公司诉王某、谢某、某电脑公司合资合同纠纷,及原告王某诉被告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经玉林中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判决上诉到自治区高院。结果,自治区高院将两案发回重审,并由自治区高院有关领导带队到玉林中院指导,要求调解处理。
如此复杂的案件,卢涛临危受命任审判长,他召集当事人调解不下七八次,他以法律、真诚和耐心感动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月6日,卢涛在寒雨中丈量土地,全身湿透,为了相差几公分面积而吵得不可开交的当事人感动了,主动和解。”玉林中院民一庭庭长罗飒说,他一想起卢涛调解的这一案件,就情不自禁地流泪:“一个大冷天,全身被雨淋透,他是在拼命呀!”
今年春节前一天,卢涛赶往讨不到工资而集会的农民工现场,只用数小时就解决了一年未拿到手的工资,让农民工们欣喜地踏上返家的路……
“我错了!我要向卢法官道歉。”5月10日,家住容县的案件当事人肖某从网上闻知卢涛早逝消息后,特地赶来参加追思会,并向法院和卢涛亲属深表歉意。原来,肖某与人打官司,他怕卢涛办案有“偏心”,便在网络恶意举报他办案不公。卢涛顶住压力,坚持原则,最终对案件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淡泊名利 一生坦荡公正办案
“评先进时,他总是谦让给别人,在干部提拔时,他总说其不能胜任。”玉林中院原常务副院长、现任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红云说,卢涛对自己的地位、利益看得很淡,但工作踏踏实实,任劳任怨。
卢涛去世后一周,爱人黄玲便来到其办公室搬走遗物,私购、公款购书都有“标记”,公款购书上交。黄玲说:“这是卢涛交代的,活着因公使用,死后还给法院。”
“到外地办案,安排好了住房,却常常不见人影。他嫌住宿费贵,干脆住到同学家里,或找一家每晚70元的房间住下。”玉林中院副院长陈均说,他怕浪费公家的钱。
“他最关心女儿,对家人则定有‘规矩’!”黄玲说,卢涛怕家人帮别人对案件“说情”,就定下“两原则”:“在家不谈案件,家人不得过问案情;有损害法律、公正的事,哪怕再小也不能做。”
卢涛生活很节俭,可当了21年法官的他,家庭生活还比较“寒酸”:没有汽车,没有摩托车,也没有电动车和自行车。女儿上幼儿园时,他当“马”让女儿骑在肩上去幼儿园;上小学时,他就天天牵着女儿的手送到学校,常年累月都是如此……
“如今,连摆地摊小贩都有小轿车,他一个法官就买不起?”卢涛的校友、律师陈天中说,学弟卢涛这样的“家规”“家风”,有人看来有些不近情理,还会被讥为“不食人间烟火”。然而,当人们追思他时,就从理解到崇敬,从崇敬到感悟:“卢家日子虽然平淡,但过得踏实”。
追忆人民的好法官卢涛
玉林广播网6月13日讯(记者:秦昌林)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副庭长卢涛同志,二十多年如一日,一直奋战在司法审判一线,把青春和生命融入审判事业。今年5月,因长期工作劳累过度,身患重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4岁。下面就跟随记者秦昌林的脚步,走进卢涛生前工作过的地方,追忆他生前闪光的点点滴滴。
卢涛,男,1972年12月出生,汉族,北流人,中共党员,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开始直到离世,共计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二十一年。卢涛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一心扑在工作上。据统计,卢涛于1998年10月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共计审理案件2000多件。在医院查出身患重病之后,卢涛不得不请假到医院接受治疗,令人心痛的是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请假。卢涛生前同事、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罗飒:“卢涛工作认真负责,一心放在工作上,从来都没有请过假,这一次清明节以后,他说身体不适就请假去体检,没想到这是他第一次请假也是他最后一次请假。”
卢涛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只要是自己工作上的分内事情,他都秉公办理,与卢涛有业务往来十多年的玉柴法律顾问吴强对此印象十分深刻:“我记得有一回,因为他可能他带的换洗衣服也不多,那一次天气比较潮湿,没办法干,换不了,我提议要不要在宾馆做一个干洗的服务,费用的话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我们玉柴也有办法承担这点,不违背原则,但是他明确拒绝了,非常把握得住这个尺度。当时就是拿吹风机临时吹了一个多小时,才出发的,当时这个我也是印象非常深。”
卢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二十一年如一日的工作,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谱写了一曲新时期法律工作者朴实无华的赞歌。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林旭:“卢涛同志是当代法官队伍主流的一个缩影,是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卢涛同志的离开是我们政法系统的一大损失,虽然卢涛同志不在了,但我们将会把他的精神发扬下去,引导全市政法系统向卢涛同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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