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呼和浩特7月12日电 (董乐)记者1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受贿案在鄂尔多斯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9日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爱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799.9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1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和2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了1名鄂尔多斯市人大代表和5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
据了解,庭审将持续两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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