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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宣布注销廉政账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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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纪委宣布注销廉政账户
制图/廖木兴
制图/廖木兴

  相关通知强调,礼品礼金等应当场拒收,不及时报告或没全额上交“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

  昨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称,省纪委于近日发出《关于注销廉政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廉政账户一律注销,今后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按顶风违纪处理。据悉,目前广东省纪委廉政账户已注销,该账户余额已全部上缴省财政。

  易被误解成 收“红包”上缴廉政账户就没事

  据《通知》指出,2011年,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1〕29号),部署治理收送“红包”问题,要求省及各地级以上市纪检监察机关均设立廉政账户,党员干部对拒收不了的“红包”要上交廉政账户。廉政账户的设立,消除了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的思想顾虑,增加了党员干部特定条件下收受“红包”的救济渠道。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几年来,广东省对党员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对不能全额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以及在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交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仍按违纪论处。廉政账户的设立和使用,为推进广东省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如果继续保留廉政账户,就容易使党员干部误解收“红包”后上缴廉政账户就没事,也为有的党员干部欺骗组织、对抗审查提供理由和借口。

  确实无法拒收的

  应报告并书面注明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注销廉政账户的必要性,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和省纪委常委会的决定,立即做好廉政账户的注销及相关工作。今后,党员干部凡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应当场拒收。

  确实无法拒收的,应立即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书面注明送“红包”的人员、时间、地点和缘由。纪检监察机关接受报告后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可免予处理,所收“红包”按违纪款物收缴;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没有全额上交的,应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按顶风违纪处理。

  廉政账户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是大势所趋

  截至目前有16个省(区市)撤销了廉政账户

  新快报讯 据新华社报道,一些地方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设立廉政账户,供党员、干部上缴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现金、有价证券等贿金。党员干部向廉政账户缴款,可以视作主动拒贿。设立廉政账户的初衷是为了杜绝贪腐、保护干部。这项制度推行以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动受贿”的问题,发挥过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廉政账户制度却被一些腐败分子钻了空子:有人把“敢收、能收”的贿金留下,“不敢收的”上缴;有人感觉“风声紧”,抢在调查前集中主动缴纳贿金,妄图蒙混过关;有人“拿大头缴小头”,把缴款当做“护身符”……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利用政策的空隙,行偷梁换柱之实。

  撤销廉政账户,显示了我党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决心。“面子过不去”“怕伤感情”,不过是个别党员面对行贿行为的一种“说辞”,反映了这些干部党性不强。你面子上过去了,感情维系了,却让党的纪律打了折扣,伤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面前的“面子”,危害不言而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日趋完善,反腐标准不断提高,执纪刚性日益强化,廉政账户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是大势所趋。

  撤销廉政账户这一做法更是给党员干部提了醒:反腐不设“缓冲区”,执纪不管“挡箭牌”,更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廉洁自律的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据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广东在内,截至目前已有16个省(区、市)撤销了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收缴的钱最后去了哪里?记者发现,根据各省规定,最后基本都交由本省财政部门管理。

  广东廉政账户红包“收入”多少?

  2014年广东省各级廉政账户就曾收缴“红包”礼金6500多万元

  新快报讯 据介绍,2011年底,广东省纪委宣布在全省各级成立廉政账户,官员可自愿上缴所收到的红包礼金等。

  2012年1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通过媒体通报称,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了廉政账户,以便有关人员在规定的1个月限期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据悉,根据此前省纪委发布的相关工作规定,对于逾期缴纳的“红包”仍须按违纪处理。

  据介绍,廉政账户账号为35581,可通过到各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汇款单”,或通过工行自动柜员机(ATM)两种方式,将“红包”款项存入广东省廉政账户。

  2014年1月,省纪委首次通报,省市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礼金上交款2931.7万元;2014年,广州市纪委廉政账户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的红包礼金等410余万元,而广东省各级廉政账户收缴“红包”礼金6500多万元。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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