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11月6日)上午,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就“摄像头对准意见箱”一事,公开致歉称,属于工作失误,已整改完毕。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强调,从未有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
11月5日,有当地网友在微博发布消息称,陕西汉阴县国土局办公楼门口的“县委第七督导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求箱”一侧,安置有一只摄像头,正对意见箱。当有人向意见箱投递信件时,可被摄像头清楚捕捉到面部细节。网友质疑,汉阴国土局此举,有打击举报人之嫌。
今日上午,汉阴县国土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安置意见箱时未考虑到摄像头,属工作失误,但从未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随后,汉阴县国土资源局在其官方网站,发表致歉声明称,在设置征求意见箱时,“单方面考虑群众投递方便,未考虑到摄像头这一因素。对工作的失误,我们诚恳地接受媒体批评并向广大群众作出道歉。”汉阴县国土资源局表示,现场已经整改完毕,将征求意见箱调整至办公楼一楼大厅便民休息区无摄像头区域,“同时为方便群众网上提出建议,将汉阴国土资源网址也印于意见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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