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广东中山市东凤镇政府一名雇员被指1月3日晚在多名镇领导参加的一场饭局中,饮酒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中山市纪委介入调查后1月24日发布通报称,东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永前(正处级)、东凤镇副镇长黄柱洪身为党政领导干部,未带头正风肃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经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永前(正处级)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法定程序办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给予黄柱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有网友1月6日在网上发帖称,1月3日晚,中山市东凤镇政府多名镇领导聚餐,席间有人“逼酒”,结果三人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最后有一人死亡。该帖称,本次聚餐涉嫌公款吃喝,东凤镇政府事发后还涉嫌瞒报。
针对此事,中山市纪委1月7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称,1月4日上午,中山市纪委接到东凤镇党委报告,1月3日晚,东凤镇住建系统工作人员聚餐,该镇政府雇员龚某因饮酒致身体不适,回家后呕吐不止,家人将其送至东凤镇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市纪委调查组于4日上午赶赴东凤镇进行调查,现初步查明,当晚,该镇镇长黄永前、副镇长黄柱洪应该镇住建局局长陈迪坤邀请,参与聚餐。目前,市纪委正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月24日,中山市纪委官方网站再次通报称,日前,中山市委、市纪委对2017年1月3日晚“东凤镇住建系统工作人员聚餐致一人饮酒后死亡”事件相关责任人东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永前(正处级),东凤镇副镇长黄柱洪,东凤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迪坤(副科级)进行了严肃处理。
经查,2017年1月3日晚,东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永前,副镇长黄柱洪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宴请,宴请活动导致三人酒精中毒并致其中一人死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黄永前在担任东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明知党政办采购高档洋酒用于公务接待未予纠正,且在公务接待中予以使用,并对党政办向镇属公司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失察失管,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通报表示,黄永前、黄柱洪身为党政领导干部,未带头正风肃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永前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法定程序办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副镇长黄柱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迪坤身为中共党员、东凤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并对抗组织审查,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陈迪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给予陈迪坤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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