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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二次填报志愿从7月4日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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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3日09:32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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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湖北视窗7月2日讯(记者傅先萍报道):7月4日至9日为湖北省第二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填报第二至第四批录取院校志愿、自主招生院校志愿和定向志愿。
第二批本科为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一) 为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和高校分校,民办本科院校,部分新组建的本科院校,部分省会城市以外的本科院校。
第三批本科(二)为第三批本科(一)高校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湖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第四批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含挂靠本科院校的公办、民办高职),湖北警官学院的公安专科专业,外省高职院校。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省电大普通班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第二批本科可填报5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它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是3个平行志愿。第一院校志愿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它院校志愿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三批本科(一)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它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是2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三批本科(二)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二院校志愿是3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6个院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不分排序先后。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另悉,少数学校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湖北省招办已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了公布,调整计划信息也已提供给各市(县)招办,请考生注意查看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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