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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报章称“保卫钓鱼岛”行动两处细节值得赞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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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27日06:56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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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7日电 6月25日出版的《中国海洋报》报道了近日由冯锦华等人以保卫钓鱼岛为目的的一次行动。中国青年报引述该报的消息称,其中有两处细节,非常值得赞许。
一是“保钓”成员在租用浙江玉环县的普通渔船———浙玉渔1980号船时,经与渔民协商,谈妥租金18000元,加油费13000元由租方另行支付。
玉环县距离钓鱼岛只有180海里,当地渔民远洋捕捞、近海捕捞渔船比较多,又经常前往钓鱼岛一带作业,熟悉航线,因而“保钓”成员选择浙玉渔的渔船。照一般人看来,“保钓”成员为了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已经冒了很大的风险甚至生命危险,需要你渔民配合的,只是出条船而已,况且又适逢三个月的伏季休渔期,渔船闲着也是闲着,渔民们当然应该拱手相送,顾全爱国大局,成就志士的爱国之举,还讲什么价钱?但“保钓”成员没有这样做,而是认真跟渔民协商好出海价格。
事后参与“保钓”活动的彭国辉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认为,“双方谈妥的那个租费是很公平的”。“保钓”成员恪守利益法则的举动,更增加了人们对这些爱国志士的钦佩。
二是安全撤回。“保钓”成员所乘渔船抵达距离钓鱼岛9海里海域,受到16艘日本海上自卫队舰艇包围,且有日直升机在上空监视,双方对峙中,船只一度发生轻微碰撞。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保钓”成员没有登上主岛,船上20人安全撤回。
爱国诚可贵,生命价也高。与近年来中国大陆及港台的一些爱国人士多次发起保钓行动(如1996年9月香港一艘保钓船上的4人,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被迫跳海,导致1人死亡;1998年6月保钓船“钓鱼岛号”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不幸被撞沉没)相比,这次“保钓”成员大义出击,却能平安归来,既充分表达了此次行动的目的,又注意保全生命,避免以卵击石,亦不失为俊杰。
报道认为,“保钓”成员的这两处细节,虽然算不上惊天动地,但恰恰以激情而又理性的行动,支持了中国政府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的严正立场,回击了日本在中国领土钓鱼岛的挑衅,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钱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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