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日推荐:首批霸王条款公布后
消费者反响热烈商家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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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追踪
中消协公布了首批霸王条款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百姓对此举拍手称快,反响热烈。可中消协法律与投诉部主任王前虎昨天接受本报专访时说:“公示都三天了,我们到现在没有接到任何企业的反馈。”同时,王主任告诉记者,原定在昨天公布的第二批霸王条款时间有变,改在两周后进行。
中消协的这种做法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
时间有变商品房霸王条款两周后公布
首先,王主任对第二阶段条款延迟公示作了解释,“自征集不公平条款消息见报后,我们办公室的电话就很少闲着。截止到目前,已经向社会征集了100多条商品房等领域的霸王条款,经过筛选,我们把这些条款分成四个方面,本来是想接连推出的,集中公示可能效果会好一点。愿望是良好的,但具体操作后发现这项工作比较庞杂。况且公示后,我们还要接着征集,所以最后决定四个方面的条款要分阶段推出,每阶段之间大概间隔两周,也就是说,商品房、装修、物业等领域的霸王条款将在两周后公示。”
今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搜集不平等格式条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点评的内容有:电信、邮政、公共运输等;第二阶段为商品房、家庭装修、物业服务等;第三阶段为金融、保险、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等;第四阶段为公共事业,包括水、电、气服务以及汽车维修、手机家电维修、商场、超市等。
态度相反消费者热烈商家冷
那么电信、公共运输领域的霸王条款公示后反响怎么样呢?“反应可以用一冷一热来形容,”王主任说,“第一批条款公示后,在消费者群体中引起的反响很大,很多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过不公平待遇的老百姓都给我们打电话,主要是问他们应该怎么做或者下一步该怎么做。由于咨询的太多,我们的工作人员几乎一上班就开始接电话,但就这样还是忙不过来,所以只好让消费者先把情况写个书面材料传过来,然后我们再一件件挨个儿解决。”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反应比较冷淡。“首批霸王条款公示都三天了,我们到现在没有接到任何企业的任何反馈。”
背景微妙中消协刚做过被告
由于被质疑比较实验做法不符合法定程序,7月15日下午,中消协作为被告站在了法庭上。此后,就此事展开的讨论一直持续至今,中消协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而就在这样一个被外界称为敏感时期的背景下,7月28日,中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示了首批霸王条款。
“我知道在这样一个时期,推出针对性这么强的霸王条款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但我们没有延迟的理由,所以就如期公布了。”王主任表示,比较实验那场风波对中消协来说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这种维权形式受到了公众的关注,“比较实验的做法不是中消协第一个提出和使用的,国际很多城市的维权组织都在这么做。虽然现在法院对此事没有做出最后裁决,但我们自信,不管从情、从理、从法上,比较实验这种做法都没有问题。通过比较,消费者能明明白白购物,这种比较实验其实是在帮助消费者事前防护,避免大量事后维权成本,这成本不单指金钱,还有时间和精力。”
最终目的希望推动企业自律
至于很多消费者提出能否依靠条款点评对簿公堂,王主任表示,依法维权是公民的权利,霸王条款的点评多来自对法律条文的对比和解释,对消费者维权来说,应该有很强的指导性,对他们是有帮助的。
“但我们公示的初衷其实并不太希望消费者人手一份点评去和企业争论不休,索赔、打官司只是百姓维权的一种形式,但显然治标不治本,归根结底需要企业去反省、去自律。”>>>全文
中消协“霸王条款”追踪 市场化企业不会这样
记者辗转从这些企业内部一些人士处了解到:通过网络转载和报刊追踪,他们已经对中消协的点评多少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但令记者吃惊的是,这些企业职工自己作为消费者时,虽然也对其他企业的霸王条款大声埋怨,但却对自己企业的那些霸王条款说得有理有据、不以为然。有一位在电信部门工作的员工说:“点评就点评,反正又不能真的拿我们怎么样!”>>>全文
天津市市民质疑供热收费标准 没有暖气也要缴费
一份600多人签名的“请求举办供热收费的价格听证会”的材料,先后被送到天津市消协、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天津市“3·15”晚会主会场、市人大、政协等十几个地方,历时近3年,目前仍毫无结果。
受600多位市民的委托,几位离退休老人执著地四处奔走,感到身心疲惫。“无论收费标准是谁定的,都应该符合法律规定,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修正会这么难?”作为600多人的代表之一,李天祥老人这句话不知问了多少遍。
歌华涨价风波起 是非曲直法院裁
郝云峰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上,被告一栏写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案由是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纠纷。他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单方面提高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的行为无效。
7月22日,记者见到了郝云峰。他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说话时平和的语调,却掩不住眼神里透出来的那股力量。他承认这次是铁了心要讨个公道,他说:“为自己,也为北京220万有线电视用户。”
5次话费查询结果均不同 用户状告讨要知情权
今年6月,家住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花园的王文华,在收到中国网通天津通信公司送来的追收欠费函后,便去相关营业网点查询,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5次查询竟得出5个不同的数字。在多次与天津通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王文华将天津通信公司和其下属单位三分公司告上法庭。
天津通信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对话费清单的解释非常清楚,王文华属于典型的恶意欠费。对于天津通信公司的这种说法,王文华极其愤怒,他说:“说我恶意欠费,我去交费,可是出来好几个费用结果,我按哪个交费好?”
霸王条款何其好,颐指气使地位高,老虎屁股摸不得,管你草民瞎嘈嘈。
霸王条款何其好,垄断经营竞争少,今朝有酒我先醉,市场远景烦不了。
霸王条款何其好,大把大把搂钞票,对上有功对己肥,不怕明天被打倒。
培育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是解决“霸王条款”的根本途径。现在的问题是,有些政府部门仍然在保护垄断,制定规范性文件不是从培育市场竞争机制出发,而是从自身利益或者管理方便出发,这与依法治国是格格不入的。
此次中消协公布“霸王条款”之举可谓意义重大,它对中国市场机制走向成熟、企业行为逐步规范必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现在,最大的霸王条款是《城市房屋拆迁条例》。房子是穷百姓最大的财产,但一个条例就把房子推倒了,补偿款很少。强买强卖,毫无公道可言。不走就雇凶打人甚至……
如果不用税务局推荐的软件,企业的税报不上;如果不用建设部的企业资质上报软件,企业的施工资质通不过;不用建设部推荐的勘察设计软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通不过……等等等等,什么叫平等??垄断,依仗自己有点权力就垄断!!
垄断行业可看作是官商,政府该出面解决就不能回避。
目前中国还没有反垄断法。该立一个了,社会都是要进步的,靠不正当的垄断受益是兔子尾巴长不了的。
事实证明过去也有过类似征集评论,但作为消协影响毕竟有限,那些官僚衙门、官商敷衍一下,抑或不予置理,依然我行我素,损害公众利益,也是完全可能的。消费者维权路漫漫。>>>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