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有隐患不整改者罚款停业
2002年5月15日04:39 人民网-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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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广州5月14日讯 记者黄日飞、通讯员李任华报道:广东从今天起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据广东省委副书记王华元介绍,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月8日朱镕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58次常务扩大会议,要求立即在全国各个领域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近期广东省持续高温干旱,火灾形势十分严峻。5月1日凌晨3时37分,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正茂洋伞厂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5月2日19时20分,中山市古镇镇鸿发胶粘剂厂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70万元。
广东这次全省范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建筑消防设施三个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各类场所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等落实情况。对《消防法》实施后尚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将依法给予罚款及停产停业处罚,防止火灾尤其是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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