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刘淇对各级干部提四要求
| |
| |
2002年12月6日14:00 中国新闻网
| |
|
中新网12月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市长刘淇,昨天在北京西城区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时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防治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他并对北京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近期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这四项要求是:
一,坚决按照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工作决策、工作落实的环节,以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
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到经济活动和业务工作之中,要建立行业廉洁从政规范和纪律要求,抓好行业自律,规范从政行为。
三,抓好责任制的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巡视制度,加大巡视工作力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延伸到最基层,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使他们的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责任制的职责。
据北京日报报道,刘淇表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职能,必须认真执行。要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
他并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做好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