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精神病史”干坏事的色狼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傅艳 一过去有精神病史的男子叫嚣自己有疯病犯法不负责,竟对一青年女子反复实施强奸。能否因其精神病历史而“赦免”其行为?昨日记者在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获悉,专家组鉴定结论是:犯罪嫌疑人成某实施暴行时精神正常,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女友分手恶徒强暴女友好友 24岁的成某不久前与交往5年并已同居多时的女朋友分手,女友迅速更换了地址及联系方式。成某很快后悔,为打听女友的去处及电话号码,他来到了位于温江郊区的一家度假村,找到这里与其女友十分要好的小黎姑娘。 小黎对其表示非常同情,但拒绝透露任何情况。确定小黎知道前女友下落后,成某开始对小黎死缠烂打。小黎下班后,成某盛情邀请小黎吃晚饭,进餐中边诉苦边喝了两瓶啤酒。小黎一直带着同情劝成某放弃这段感情。让小黎没有料想的是,成某已决定把魔爪伸向她这个“和事佬”。 吃完晚饭,成某告诉小黎头自己有点头昏无法回家,当晚只能住在度假村。小黎帮他开了间房后扶他进门并与之继续聊天。很快成某再次提起要小黎告诉他女友的电话号码,听到小黎再次拒绝并表示要回宿舍时,成某突然把门反锁道:“你如果再不说我就不放过你!” 自以为多年来与成某关系尚可的小黎还没来得及再劝这个“痴情男”,突然就被其推倒在床上。成某嘴里大叫:“我有精神病,犯法不用负责!反正女朋友也跑了,你就来当她的替身!”随即将小黎强暴。 半夜醒来恶徒再发兽行 事后痛苦万分的小黎哀求成某放过她,但成某根本不理睬并把她拖进里屋反锁,自己则倒床呼呼大睡。半夜醒来成某再次兽行大发,将小黎第二次强奸。一直折腾到次日天明,成某才将小黎释放,并威胁小黎:“马上把我要的电话号码给我!” 逃出魔掌后小黎马上报警,成某被抓。其家人闻讯立即向警方出示了他曾经多次在成都及绵阳的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住院证明,表明成某过去患有“精神分裂症及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并因之提出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鉴定申请。 参与鉴定的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张波昨日告诉记者,成某实施暴行时思维很清晰,对事件前因后果交代得很清楚,精神正常。而犯罪现场被撕碎扯掉的衣裤、头发,以及受害者脸上、身上因反抗而被殴打出的青紫肿胀,足以排除成某说的所谓女方“主动、自愿”的说法。借过去的精神病历史肆无忌惮干坏事的无耻“色狼”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文中成某、小黎为化名)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