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资产过千万元的国有企业沅江赤山造纸厂,一夜之间突然被宣告破产还债,一时备受当地人的关注。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这起破产案背后却有些蹊跷:沅江赤山造纸厂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交的职代会决议落款时间为今年的5月28日,而真正召开职代会的时间却是6月13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沅江赤山造纸厂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764工厂,于1999年5月被移交给了沅江市人民政府,后又交由沅江市经贸局管理。2000年9月,企业将原厂所有资产重新注册成立了“湖南省沅江赤山造纸厂”。随后,由于发展不景气,2002年,该企业以每年80万元的租金承包给了沅江市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2003年5月底,由于企业产品单一,设备陈旧,缺乏市场竞争力,加上欠职工工资、福利600多万元,欠湖南省煤炭坝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600多万元及银行债务600多万元共计1837万元,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被迫向沅江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据沅江市人民法院夏小鹰院长介绍,法院工作人员在审查沅江赤山造纸厂提交的申请破产还债的材料时,发现没有召开职代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沅江市经贸局批复的材料,便“指导”其补报相关的材料。
2003年6月17日,沅江赤山造纸厂将落款时间都为5月28日的申请破产报告、企业亏损情况说明书、职工安置预案和职代会决议及落款时间为5月29日的沅江市经贸局的批复等相关材料提交给了沅江市人民法院。
这样,沅江市人民法院便于6月20日正式立案,并于次日作出了(2003)沅破字第4—1号民事裁定,宣告沅江市赤山造纸厂破产还债。
然而,沅江赤山造纸厂破产后,不少职工却感到十分突然。
工作了30多年的罗凤岐是在企业破产后的第4天才知道的。“我当时一直在外出差搞采购,很少回厂里,所以不知道厂里发生了什么事。6月25日早上,女儿从厂里打来电话,说企业破产了,我当时就懵了。”罗凤岐说。
“我们是看了贴在职工宿舍前面的公告才知道厂子破产了。”记者在采访一些职工时,他们都说这太突然了,心里难以接受。
但职工说得最多的是关于召开的职代会问题。
8月26日,记者在该厂采访时,发现了一张贴在传达室墙上的破产程序表,按照定下的破产程序,召开职代会的时间为5月10日,而据后来参加了职代会的一位孙姓职工代表说,职代会5月28日没有召开,是6月13日召开的,当时有厂长张迪辉及沅江市经贸局的两位领导,全厂30多个职工代表,只有10多个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讨论了关于企业破产等内容。
这位孙姓职工代表还告诉记者,几位领导在会上对职工代表说,如果有人来问职代会是什么时候召开的,就说是在今年5月份以前召开的。
另一位参加了6月13日职代会的王姓职工代表说,5月28日没召开职代会。在6月13日的职代会上,部分职工代表不同意企业破产,也有些职工代表对如何破产提出了许多意见和看法,但大部分职工代表根本不知道企业为什么要破产还债。这位职工代表还说,几个领导在会上宣称,企业一旦破产,便没有了外债,大家得到的好处就会很多。这样,职工代表们便糊里糊涂地签上了字。
对职代会召开的具体时间,沅江市人民法院认为,他们在今年5月下旬到沅江赤山造纸厂指导其进行必要的破产前的准备工作,其中就包括了召开职代会。而记者从沅江市人民法院查悉,沅江赤山造纸厂在《申请破产报告》中说,职代会是5月10日召开的,80%的职工代表表示同意破产。
职代会召开的时间为何被提前?企业报沅江市经贸局时是否提交了与职代会有关的内容?8月27日,记者带着这一系列问题准备采访张迪辉厂长时,一位留守人员说他有事外出了。
从职工反映的情况来看,沅江赤山造纸厂落款时间为5月28日的职代会决议有杜撰的嫌疑。那么,沅江市人民法院为何对这杜撰的材料进行了立案?该院夏小鹰院长对记者表示:“我们不排除沅江赤山造纸厂有假破产逃外债的可能。至于召开的职代会时间,提前与置后,都没有关系。”
而法律界人士认为,企业破产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其破产申请报告便无效。
(《百姓呼声》呼声记者 山木 《湖南工人报》联动记者 黄毛旺 肖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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