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hoto.sohu.com/25/26/Img211682625.jpg) 来自山西的9岁流浪儿刘志伟在刚住上的新架子床上玩起了引体向上 本报记者 王井 摄 |
本报讯(记者 四海)今日上午,“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将正式挂牌,这意味着自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于8月1日施行后,作为全国救助管理大站的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也同时开始全面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工作人员不得打骂受助人员
昨日一大早,西安市民政局领导召集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召开专门会议,重新调整了管理站机构设置,并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和守则。新成立的救助管理站机构设置为办公室、后勤保障科、救助接收科、服务管理科、联系安置科、卫生所。同时,对3个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其中接收科工作人员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安置科工作人员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留站救助管理期限,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年老体弱者要指派专人查证核实;管理科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八不准”的要求,不准拘禁、打骂、敲诈受助人员。
新房间配有风扇洗手间
昨日中午,记者在新改造的房间里看到,一个大房间内安置了13套双层架子床,床褥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统一颜色的被子和枕头,房间内还配备有水房和厕所,工作人员正忙着为房间内安装电风扇,这幢楼里最明显的是没有任何会对受助人员造成心理影响的铁栅栏等设施。
据救助管理站副站长仵国典介绍,实施救助工作后,原先的儿童救助工作一同纳入管理,专门设置儿童救助中心已没有必要,改造后的新住所一楼一间房为女受助人员的住所,二、三楼的两个房间为男受助人员的住所,受助人员在这里将得到人性化的帮助。
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接收
据了解,严格按照《救助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对受助人员身份的界定,西安市救助管理站从6月底至今救助的59个人只有2人符合救助条件。针对这种情况,西安市救助管理站经研究后决定,从今日起,凡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一律不接收。救助管理站强调,可以受助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受助超过10天者将被劝离
来自山西的9岁的刘志伟自称被亲人遗弃,他来救助管理站已20多天了,昨日离开地铺住上了新床,便调皮地在架子床上玩起了引体向上。记者问他想回家不,孩子说:“不想,要一辈子住在这里。”
刘志伟的美好愿望从今日起就要落空了。据西安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的规定,西安市救助管理站对受助人员的救助期限为10天,超过期限后,救助管理站将劝说受助人员离站;受助人员如果不离站,救助管理站将终止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