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楠)民工拿不到工资就上塔吊或跳高楼,其中大多数是真讨工资,但个别民工也“浑水摸鱼”———上塔吊无理取闹。昨天,河北民工刘俊涛因上塔吊无理讨要工资影响生产秩序,被六里屯派出所送到朝阳区看守所依法拘留。这在全市尚是首例。
不给工资就跳塔 三大要求要满足
“建筑队拖欠我工资,要不给我结算工资就要跳塔。”9月15日上午8时40分,河北省定州市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窦占永建筑队的民工刘俊涛,爬上近80米高的塔吊顶部。
六里屯街道办事处劳动科人员得知该情况后,迅速与施工单位领导登上22层楼顶,与相隔近20米高的刘俊涛“对话”,劝他下来,并告诉他“有什么问题都可以立即解决”。但刘俊涛什么条件也不提,只说在“塔吊上很凉快,我就不下来”。
僵持到中午1点多,刘俊涛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求请各报社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召集民工迅速到22层楼顶听他“讲话”;三是要给他买1000元的月饼。
所有条件都应允 调集民工来听训
为稳定刘俊涛的情绪,六里屯街道办事处领导迅疾指派宣传部工作人员携带摄像机等器材赶赴现场“采访”,由施工单位调集的50余名民工也迅速到楼顶,并委派刘俊涛的同乡上塔吊劝说他,告诉他提什么条件施工单位都可以满足他。
12个小时后,刘俊涛才提出要结算工资回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结算并付给他工资,2500元的工资送上塔吊交给他后,他才下来。晚上9时30分,施工单位派人将2500元钱送上塔吊并交到他手上,历时13个小时的“塔吊工资纠纷”才告一段落。
下了塔吊就回家讹钱 不成被拘留
刘俊涛下塔吊后,就要和同乡当晚打行李回家,但被劝阻留下配合做第二天的调查。经调查,刘俊涛年初就来该施工队做工,共出勤180个工作日,除了伙食费外,剩余的1900余元施工队已经答应20日前一次结清。所以刘俊涛所在的施工队并不拖欠他的工资,而是他仍采取极端手段索要工资。
经六里屯劳动科核查,刘俊涛首先需要将多索要的500余元钱退还施工队。同时,由于刘俊涛采用不正当手段索要工资,造成施工队施工停产一天,直接经济损失2400余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刘俊涛最终受到治安拘留7天的处理。
刘俊涛向派出所承认,第二天他就可以结束工期回家了,但他却想上塔吊以“自杀”向施工队索要工资,讹一笔钱就溜之大吉。但却“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把自己送进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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