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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提4项改革措施 全国集中查办4类腐败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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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4日18:4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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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将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大要案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邬焕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继续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这是记者从4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检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的4类腐败案件具体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会上要求,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重视运用刑事政策指导侦查工作,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讲究侦查策略,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增强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完)
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高检院提出4项检察改革措施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邬焕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4日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从完善检察领导体制、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健全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机制、改革检察经费管理体制等4个方面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韩杼滨详细阐述了这4项改革的具体内容。
在完善检察领导体制方面,主要改革措施包括:推动健全责权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积极探索上下级检察院领导关系的实现方式;认真研究提出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草案;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录用人员、任免检察官和领导干部的管理。
在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方面,改革要求建立符合诉讼规律的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机制,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和参与民事诉讼的制度,完善司法解释工作机制。
在健全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机制方面,则要尽快制定逮捕、起诉的证据标准,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健全向辩护律师展示证据和听取意见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改革检察经费管理体制方面,高检院提出把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纳入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轨道,推动建立起符合司法工作规律、保证履行检察职责需要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同时检察经费将重点向检察信息化建设方面倾斜。(完)
全国检察机关初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邬焕庆)近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到14600多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组织6338个,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7件。经过努力,全国检察机关已经初步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4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贾春旺出席了会议。
近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高检院、各省级检察院和308个地市级检察院设置了预防机构。高检院与中央有关部门联合部署,在金融证券、国有企业、海关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系统预防。目前,作为反腐败工作重点之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在实现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预防、从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比较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除了积极采取措施预防职务犯罪外,全国检察机关在过去5年还大力加强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查办了一批同走私、骗取逃汇、金融诈骗等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了一批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还查办了一批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严重渎职犯罪案件。通过办案,全国检察机关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2亿元,对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的依法查办,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昭示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完)
韩杼滨说,要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邬焕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4日说,近5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了对诉讼中违法情况的监督,促进程序公正,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决定不批准逮捕40多万人,不起诉10万多人。
韩杼滨是在4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他强调,今后检察工作仍要大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诉讼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民与法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近5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加强诉讼监督作为维护法制尊严、推进依法治国的着力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监督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检察机关把诉讼监督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既注意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该立案却不立案、该逮捕而不逮捕、应起诉却不起诉等问题,严格履行了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的职责,同时又注意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还针对诉讼活动中不重视人权、不重视程序等问题,加强了对诉讼中违法情况的监督。
此外,为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裁判不公问题的监督,高检院制定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范和强化了监督手段,在实践中维护了一大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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