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2001年12月20日4时10分,阳江市江城区菜农林亻占群驾驶自用船只,非法搭载同村菜农38人,在漠阳江阳江造船厂附近水域沉没,船上39人全部落水,造成18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迅速成立由广东海事局、交通厅、阳江市政府等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除菜农林亻占群非法搭载人货并严重超载等直接原因外,也有行政村、岗列镇政府、江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方面工作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间接原因。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调查组提出对事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划分及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如下:对船主林亻占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岗列镇三洲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林超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岗列镇三洲村党支部书记林良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岗列镇原副镇长戴锐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岗列镇镇委委员、武装部长苏业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岗列镇镇委副书记、镇长谢克龙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江城区副区长冼学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阳江市交通局岗列交管所所长张传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阳江海事局江城监督站副站长冯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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