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决书,郑怀亮蔫了 本报记者强军摄 |
本报讯(记者江雪)本报曾报道过的《泄私愤砍伤省人大代表》一案,昨日由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持刀砍伤省人大代表白世峰的未央区和平村村民郑怀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12日晚,32岁的郑怀亮因对村委会发劳务费时扣除了他500元借款而不满,遂携刀窜到省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白世峰家中。白世峰听到郑怀亮乱喊,便让他到门外说话,不料郑乘其不备,持菜刀在白的头上砍了一刀,白世峰受伤后向院外跑,郑怀亮又向其背部砍去,致白世峰受伤后住院28天,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后经鉴定,白世峰所受伤为轻伤。对郑怀亮则鉴定为患有焦虑性精神症,但实施伤害行为时有责任能力。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怀亮持刀砍伤他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他患有精神病症,但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怀亮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并赔偿白世峰医疗、误工等费用21000余元。宣判后,郑怀亮的代理人提出对精神病鉴定结论有异议,表示要上诉。
》一案,昨日由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持刀砍伤省人大代表白世峰的未央区和平村村民郑怀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2月12日晚,32岁的郑怀亮因对村委会发劳务费时扣除了他500元借款而不满,遂携刀窜到省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白世峰家中。白世峰听到郑怀亮乱喊,便让他到门外说话,不料郑乘其不备,持菜刀在白的头上砍了一刀,白世峰受伤后向院外跑,郑怀亮又向其背部砍去,致白世峰受伤后住院28天,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后经鉴定,白世峰所受伤为轻伤。对郑怀亮则鉴定为患有焦虑性精神症,但实施伤害行为时有责任能力。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怀亮持刀砍伤他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他患有精神病症,但应负刑事责任,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怀亮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并赔偿白世峰医疗、误工等费用21000余元。宣判后,郑怀亮的代理人提出对精神病鉴定结论有异议,表示要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