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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模蜕变成巨贪 湖南一副厅巧取豪夺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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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3日05: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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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12日电 他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模”等,并享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特殊津贴,1994年被提升为副厅级干部,并连续当选湖南省第七、八届人大代表。然而,这位在仕途上红极一时,在荣誉上登峰造极的名人却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深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湖南建材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厅级)王德元及其儿子王军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王德元犯受贿罪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军犯受贿罪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老总被逮捕
2000年春节,雪峰集团已连续3个月未发工资,职工们焦急万分。4月初,当公司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到长沙请王德元回厂“统一思想,共渡难关”时,他托辞去了深圳。在深圳,他几经斡旋,“筹”到200万元,一回到长沙,他却对这笔钱作出了其他“分配”。职工没钱过年,春节刚过,便有几位职工进省城、上北京控告王德元的贪污受贿行为。
2000年4月30日,湖南省纪委对其实行“两规”。此后不久,湖南省检察院、娄底市检察院成立王德元贪污受贿案调查小组,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发现了王德元大量确凿的犯罪事实。很快王德元被正式逮捕。
狼狈父子巧取豪夺
1992年初,王德元第一次“踢开党委闹革命”,在未经厂党委集体讨论和研究同意的前提下,擅作主张,从企业“抽出”600万元,见工人无人敢过问此事,小试“牛刀”的王德元沾沾自喜。王德元捞钱成功后,胆子更大了,花招也更多了。在改革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幌子下,在长沙、武汉、株洲、深圳、娄底等地设驻外公司。
随着老子事业发达,儿子的生意也相应做大了,先是插手配备件“采购”,到后来,王军成为雪峰集团物资采购的暗中“总代理”,雪峰的采购员则成了王军的“提货员”。王军到底在雪峰赚了多少钱,自己也讲不清楚,但有一笔账可以算一算,雪峰集团每年要耗煤10多万吨,平均50至60元一吨,就按50元一吨、每年10万吨煤计算,起码有500万元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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