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讯(记者韩雪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今天下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发出的三个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通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犤2003犦60号)精神,研究确定我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推进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副省长矫正中到会并讲话。 自2001年4月国务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省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二是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三是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尽管我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第一的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致使事故频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不少死角,一些地区非法开采、违法经营仍然严重,部分已关闭取缔的小厂、小矿死灰复燃,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相当薄弱,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大量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不够。 针对全省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矫正中说,要提高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实、抓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抓好落实,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乡镇、企业。二是各牵头部门都要按照省政府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三是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五是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社会监督。 来源:《吉林日报》2003年8月6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