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湖北省管理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正厅级)吴顺义涉嫌擅自签字盖章,使本单位2940万元国有资产“打了水漂”。昨日,年过67岁的吴顺义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1995年3月25日,时年59岁的吴顺义在仅听取本单位财务处副处长朱某一次汇报的情况下,即草率同意与武汉七环实业公司联合成立湖北民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明确“经发 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省民航局投资2940万元,七环实业公司投资60万元”。同年5月,七环副经理石某担任经发公司法人代表。 1996年2月,七环实业原总经理魏祝衔因该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美元到期,便找到吴顺义,以经发公司做业务缺资金为由,请求省民航局为经发公司开出3000万元承兑汇票进行担保。吴顺义在未提交局党委常委会研究的情况下,指派专人经办担保一事,同月13日,银行贷出3000万元后,随后魏祝衔用此款还贷。此后因经发公司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江岸建行便将其诉至法院。 (艾红霞 周小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