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题: 东京地方法院判处日本向原告13人赔偿1.9亿日元
早报记者 董小恒 简光洲
昨天下午,13名中国受害者就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伤害事件要求日本赔偿案在东京地方法院开庭。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日本向原告13人(其中生存者七人,三名死者的遗属六人)作出总额约为1.9亿日元的赔偿。
“中国人高兴得哭了”
“听到判决结果(胜诉)后,在场很多中国人都高兴得哭了。”昨晚九时,旁听了下午审判的王培根老人通过国际长途电话,向早报表达了他的喜悦之情。
浙江师范大学的张世欣教授则在电话中表示,有50多人参加了旁听,“我们一行有六人,其中三人是通过抽签进去的,很多人由于没有旁听证而被挡在门外”。但在门外,人们打出了“反对战争 要求赔偿”的标语,以示声援。
要求赔偿未过时效
据新华社报道,法庭审判长片山良广在宣读判决书时说,为防止遗留化学武器伤害事件发生,日本在收集“战争结束时日军部队部署和武器配备情况”的基础上,可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调查和回收化学武器。此外,如果日本向中方提供有关信息,在较短时间内处理大量遗留化学武器也是可能的。日本时事社说,基于以上两点,法院认定日本应对遗留化学武器伤害事件负责。
对于“伤害事故发生20年后法律时效已过”的说法,判决书指出,法庭不能同意配备和遗留毒气武器这一违反国际法的事实是正当行为,经过20年就不允许受害者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是违反正义和公平理念的。
胜诉意义不能夸大
早报记者还了解到,在受害者的控诉会上,日本有议员表示对此次胜诉感到高兴,并希望日本政府不要再提出申诉。该议员认为,这为今后处理中国遗留问题打开了新局面。
“此次案件可能是个案,对于今后的案件影响不大,日本对于侵华历史的态度并没有改变。”昨晚,就此次胜诉,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学中日关系专家包霞琴教授向记者表示了忧虑。
据了解,东京地方法院今年5月在审理一起同类案件时,虽然认定中方原告受到侵华日军配备并遗弃在中国境内的毒气弹的伤害,但以回收遗弃毒气弹工作十分困难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赔偿要求。
接受记者采访的其他专家也纷纷表示,对此次案件的胜诉意义不能夸大,未来中国民间的对日索赔案件会越来越多,那仍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据中国有关方面调查,侵华日军在中国遗弃了200万枚化学炮弹,毒剂约100吨,这些化学武器仍在不断给中国人民造成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