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贩卖41名男婴,两年入室抢劫99起 转自搜狐 本报枣庄5月18日讯 5月16日,8年间贩卖41名男婴的罪犯宋照均、两年内99次入室盗窃抢劫的罪犯李龙亮和劫持抢劫致人死亡的罪犯孙启果,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注射死刑。此前,三犯均不服判决曾上诉至省高院,全部被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转自搜狐 1993年6月至2001年10月,8年时间内,宋照均伙同宋照英等17名罪犯,采取同伙作案方式,分工窜到内蒙古、四川等地,先后将41名男婴贩卖到枣庄市中区、临沂苍山等地,从中牟取暴利。公安部门将宋照均等人抓捕归案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宋照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宋照英等17人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转自搜狐 1999年9月至2001年2月,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罪犯李龙亮伙同他人,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滕州市姜屯、级索、龙阳等镇,采用暴力胁迫、恫吓等手段,连续入室盗窃抢劫作案达99起之多,其中得手91起,所得财物近8万元,并致一人轻微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李龙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转自搜狐 2002年3月26日上午,孙启果等人在枣庄市中区一幼儿园附近劫持曾某至北郊卓山北侧,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实施抢劫;之后,孙启果又把曾与另一被劫持人一起带到孟庄镇大郭庄村,并猛踢曾的头部,致使其头部撞击墙壁受伤,脑疝死亡。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启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其他同案犯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转自搜狐 (公培佳)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