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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竟携七发子弹上法院 被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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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7日08:0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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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李东民 吴庆才)来法院诉讼居然带着七发军用子弹,这种闻所未闻的骇人事件被北京海淀法院法警大队的值检人员当场发现。负责安检的法警说:这是法院首次遇到这种情况。目前,该男子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十二月五日,海淀法院发现前来参加诉讼的一名男子携带一黑色手提包,内藏有军用五四式手枪子弹七发和一个弹夹。这位六十三岁的北京某中学退休人员称,子弹和弹夹是在河北省某公安局工作的姐夫送给他的,这些违禁物品是其因匆忙误带入法院的。
据法院工作人员称,一些到法院参加诉讼或旁听的人,经常携带管制刀具、警用手铐,甚至电警棍,严重威胁着审判人员和参诉人员的安全。在海淀法院的一个保险柜中,记者亲眼看到近四十把各式刀具,三支电警棍,两把警用手铐。最大的一把长刀,仅刃长就有三十多厘米,寒光闪闪。
而其中三把小巧而锋利的手指剑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据海淀法院法警大队政委孟庆军介绍,这种刀具的携带者都是离婚案件的女当事人,她们一旦理智失控,很可能威胁到庭审安全。这位法警正告那些试图在法院行凶的不法分子,不要以身试法,因为携带任何违禁物品都休想过先进的安检设施和安检人员锐利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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