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晓军 通讯员铁岚)碰到遗产继承、儿女不赡养老人、邻里矛盾等民事纠纷,市民无须花钱去法院打官司,也能得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这是记者昨天从新成立的崇文区体育馆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的消息。 转自搜狐 据崇文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森介绍,此次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别于以往设在各居委会的“调解委员会”,它实际是将区级人民法院的庭审前准备、调查质证、法庭辩论工作“下移”至街道。调解委员会由具备法律知识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退休法官等业务能力强、热心调解工作的人组成。只要居民之间有任何民事纠纷,均可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后作出的《调解协议书》,经过法院的审定和裁决,间接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转自搜狐 张森局长告诉记者,由于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都是居住在社区的居民,因此,通过调解解决民事纠纷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到1至两天,而且纠纷双方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转自搜狐 据介绍,崇文区的7个街道将在年内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同时,这项新的制度将在北京市各街道实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