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雪)一女士因爱美做了隆胸手术,不料手术失败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烦恼,她将医院起诉到法院,索赔精神损失等6万余元。7月12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9岁的谢女士面容姣好。爱美的她嫌自己胸部不够丰满,经人介绍,于去年12月7日到陕西省康复中心医院美容科,一位姓景的大夫给她做了手术。术后伤口出血,疼痛不止,无奈又花数千元做手术取出了植入乳房的假体。隆胸未成反,医生告诉谢女士今后将无法哺乳,让她更难过的是男朋友也因此离她而去。 法庭上医院辩称,景某并非该医院的专职医生,只是与医院有一定的业务往来,而且收取的6500元中医院只收了2000元,其余的由医生和介绍人分了,并以此为由认为医院不承担责任。谢女士及其律师对此进行了反驳。法院当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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