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取消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甚至由此形成了各地公安机关与普通外来民众之间的一种立场上的分野。有不少客观的分析人士认为,取消暂住证已是大势所趋。现在,这第一张给外地人自由流动带来限制的骨牌在沈阳市公安机关主动寻求变革的行动中倒了。7月22日,沈阳市公安局对外宣布:停止办理暂住证,停止收取所有附加在暂住证之上的收费。 根据我们在沈阳了解到的情况,这件事在当地并未引起太大的震动,因为当地正在举办隆重的韩国周活动。这项活动吸引了欢天喜地的政府官员和普通百姓,也占据了当地主流报纸的重要版面。在一个小型午餐聚会上,几位当地都市报记者甚至并不理解,各大门户网站上对于取消暂住证的如潮评论所谓何来。街头执勤的民警说,这段时间沈阳的外来人员由于韩国周活动大幅上升,但社会的繁荣稳定情况比平时还好,并没有因为取消了暂住证而受到任何影响。从另一个角度,这也可以理解为暂住证对于正常的社会运转的实际作用已经不大了。 暂住证制度起始于80年代中期一些最早接纳了民工潮的南方城市,之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施行。有资深的公安工作研究人士指出,这项制度虽然出现于改革开放之后,但其指导思想却是传承了计划经济年代的思维模式,其目标是限制人口流动和预防犯罪。历史地看,它曾经极大地发挥了预设的作用,但在之后的年份里则不能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相匹配,尤其是在施行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先前无法预见、实际又无法控制的问题,比如加重出行人员的经济负担以及过分干预活动自由等等。 沈阳市公安局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有一段针对外来人口说的话,非常感人:包括你们在内的我国公民,每个人都享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等。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为你们在沈阳兴业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沈阳停止暂住证制度之后取而代之的是不附带任何收费的登记制度。这种登记制度不仅可以为外来人口在同当地政府各机关以及学校打交道当中提供便利,重要的是,它还可以为在沈阳居住满三年的外地人口参加在当地举行的选举提供必要条件。在今年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已经出现了以外地人身份在当地参加选举而成为人大代表的例子。沈阳市公安局户政负责人说,我们必须保障这种权利在沈阳也能够得以实现。 我们非常赞赏这位负责人所讲的一句话,“(公安机关的户政工作)严要严在当严处,爱要爱在细微处”。严格执法是公安机关的天职所在无须多说,但是“细微”二字就很值得品味。细微代表实实在在,代表从技术层面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所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缺了这些办法,理论就不能落到实处。理论创新应当有制度层面上的变革作为支持,同时也应该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如果我们认为有些方面的制度改革不够是因为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在作怪,我们也应该看到,技术创新的能力不强也是一个重要阻碍。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必须倚重所有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共同的努力。 我们的看法是,如果出现的很多问题成为改革的原始动力的话,那么提升制度创新的能力、找到技术上的解决办法可以免去很多人对于改革本身存在的担心。比如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问题,主张保留暂住证制度的人认为,失去它起码会给抓捕流动犯罪者增加难度,但沈阳市公安局却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流动犯罪者总是要躲避监控,不管你办证的时候收不收费。但另一方面,那些普通的民众因为取消了收费而增加了登记的积极性,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反而会使不尊重法律的人更显突出,从而缩小警察的监控范围。当然,这个问题即使在沈阳也还有待时间的检验,但是,不因打击一部分人的犯罪行为而给人数更多的普通民众带来不便,这种顺应民意的指导思想理应受到赞扬。2001年9月北京市对237万外来人口进行了登记、换证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仅仅查获了外地违法犯罪嫌疑人493人,概率是万分之二。 越来越为人所诟病的暂住证制度首先在沈阳被取消,虽然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但无可否认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而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这项改革不仅受到最为广泛的民众的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沈阳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领导机关的认可。我们希望它能够得以在全国推广。我们的希望还不止于此,我们希望各个方面的制度安排都能够加大改革和创新的力度,使它们在实施的过程中更好更实在地体现“三个代表”精神,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质。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