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妹在集体宿舍被实施性行为时未大喊 律师认为施暴者行为已违反妇女意志 转自搜狐 本报讯(记者 胡一丑)日前,24岁的打工妹阿敏晚上在集体宿舍睡觉时,被工友何某窜进来一番骚扰后实施了性行为。之前,何某曾追求过阿敏,但被拒绝。因听见别人议论她遭遇的可能只是“情奸”,阿敏想弄清楚在自己没有大声喊叫的情况下,施暴者是否有罪。律师为此指出,未喊叫并不代表何某没违反妇女的意志,只要直接证明精液存在,何某的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是强奸行为。 转自搜狐 睡梦中工友上床施暴 转自搜狐 4月3日晚10时,提前下班的阿敏回到集体宿舍睡觉。凌晨2点多钟,一名男子摸进了她们没有上锁的房间,上床压住了她的半个身子。阿敏发现该男子是曾经追求过她的何某,便睡眼朦胧地叫他快走,还说自己感到非常累。 转自搜狐 何某见阿敏不答理他,马上开始亲她的嘴,在她胸部胡乱地摸了起来。阿敏将何某推了多次,同时轻声告诫他立即离开。眼看阿敏力气将尽,何某与其发生了性行为。何某离去几分钟后,阿敏就打110报了案。警察迅速赶来将何某带走,阿敏也将何某遗留在自己体内的精液提供给了警方。目前,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转自搜狐 阿敏:未喊叫成何某脱罪理由? 转自搜狐 最让阿敏后悔的是,事发时她碍于面子没有大声喊叫。以致当时同在一个房间里熟睡的女工,没有一人能听到有关声响。因此,在阿敏希望何某受到法律严惩时,有朋友向她泼冷水说,何某曾追求过她,对阿敏的性行为有可能是一种“情奸”。何某会因此开脱罪责。阿敏听了这样的说法,担心何某不会遭受应有的惩罚。 转自搜狐 律师:未喊叫不等于同意性行为 转自搜狐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梁文永律师指出,从整个事件过程来看,虽然阿敏没有大声喊叫,但这不等于何某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妇女受强暴时,其反抗有多种表现方式,行为与语言是最常见的两种。阿敏没有喊,不等于她同意了何某的性行为。 转自搜狐 另外,尽管与阿敏同宿舍的还有女工,也不能因她们不知道阿敏的遭遇而否定强暴事实。无人知道经过,只能说明少了人证,但逃避不了违背妇女意志的疑点。 转自搜狐 还有,即使阿敏与何某是恋爱关系,但违反了阿敏的意志就属于强奸,是夫妻关系也得尊重妻子的意志。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一旦公安机关定性了,阿敏可向何某索赔。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