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无业青年王某、李某和朱某想着不劳而获,挟持他人敲诈钱财,结果次日便被警方抓获。
4月24日晚,王某等3人在省城美屯立交桥附近某酒吧将一名年轻女子小美(化名)强行带出,并将小美挟持上一辆出租车,带至附近某宾馆307房间,对小美实施殴打,要挟小美交5000元后才肯放人。在小美与酒吧联系筹钱时,王某等人得知酒吧已报警,便挟持小美转移到双岗附近一宾馆8411房,继续向小美索要钱款。次日下午,酒吧老板打电话告知已筹到5000元现金,在王某等人过去取钱时,守候民警将王某等3人抓获。
经合肥市庐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侦查员李加权、郑永升审讯得知,王某等人均是肥东人,3人平均年龄24岁,因为没有工作,3人没有生活来源,过着捉襟见肘的日子。4月下旬,3人想到敲诈坐台小姐的主意,24日他们便到该酒吧实施敲诈计划。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