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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泼硫酸毁九岁女孩花容 漂亮小姑娘花容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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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5日15:24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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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法律援助小姑娘讨回公道;但现在家里所有的镜子都藏了起来……
精神病人一瓶兜头淋下的硫酸使9岁的漂亮女孩潘毛毛严重毁容,成为二级伤残。“右耳廓缺损,右眼裂变窄,睁眼困难,头皮90%区域永久性无头发生长。”———医院诊断证明书上写的事实,成为烙在毛毛父母心中永远的痛。
半年多来,从浙江来兴宁补鞋的童春莲和丈夫为此辗转大江南北的十多间医院为女儿治伤,欠下了巨额债务,想打官司更是无钱无力。就在走投无路之际,梅州市法律援助处向他们伸出了援手,兴宁法院也对他们进行司法救助。近日,兴宁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终为毛毛讨回公道。
每天妈妈都要给毛毛的伤疤消毒,防止伤口发炎。现在,家里所有的镜子都藏了起来……
事件回放
腊月廿六大祸从天降
“干完这几天就可以带着女儿回家过年了。”从浙江来兴宁补鞋的童春莲离家近一年了。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就在去年腊月廿六这一天,一个精神病人把一瓶硫酸砸到她那9岁的女儿潘毛毛头上,从天而来的横祸使他们家迎来的是一个被痛苦弥漫的春节和未来岁月……
她后悔,真的后悔不该把女儿带到兴宁来。9岁女孩潘毛毛是浙江省温州市大吕镇长沙村人,长得聪明可爱。童春莲在兴宁市以补鞋为生,去年下半年,她把毛毛从家里带到兴宁,送入兴城的一间小学就读。节假日和放学后,毛毛都会来到母亲和大伯的鞋摊前玩耍,或者是帮着看看鞋摊。
今年2月7日(农历去年十二月廿六),毛毛像往常一样在兴城兴华路她大伯的补鞋摊附近玩耍。中午1时左右,突然一个黑色的塑料袋砸到她的头上,里面流出的竟然是硫酸!具有强烈腐蚀作用的液体顷刻间像火一样在她的头部、脸部和手臂上燃烧。毛毛顿时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她的大伯见状,急忙叫了一辆三轮车直奔附近医院。
父亲火速从浙江赶到兴宁,来到医院看到眼前伤痕累累、面目全非的女儿,疼得一声一声叫他爸,这个长年在建筑工地上摸爬打滚也不吭一声的硬汉子忍不住放声痛哭……
事发后,潘毛毛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兴宁市公安局城镇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抓获了肇事者。然而,30岁的肇事者田某是精神病患者(2002年2月8日,兴宁市公安局城镇分局将其送至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精神病鉴定后确认),她父母以此为由,拒绝对潘毛毛进行赔偿。
辗转求医
赤贫之家欠下巨债
由于伤势严重,2月9日,医生建议把小孩送广州治疗。毛毛的父母顿时慌了手脚,做父亲的干建筑活,一个月只有八九百元,做母亲的在街上补鞋,一个月也只有一二百元。在与家人商量之后,他们包了一辆车到了汕头的一家医院,但医生说,他们从来没有碰到过那么严重的烧伤病人,不敢医治。
怎么也不能接受女儿美丽可爱的面容就这样毁了的现实。中午一点多,他们怀着万分火急的心情乘车赶往杭州武警烧伤科医院。当医生检查时用医疗器械去触碰毛毛的头骨,毛毛竟没有一点感觉。“部分颅骨已烧坏!”医生也很吃惊,建议他们转到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那天正是大年三十,一个举家团聚的日子,但毛毛一家三口却在医院里发呆,他们不知道能从哪弄到7万元巨额医疗费。按照风俗,过年期间当地人一般是不肯借钱给人的。他们硬着头皮向亲戚借到了3万多元。并向其所在村的基督教会求助,后来,他们给毛毛捐了3000多元。
医生本来说好年初四给毛毛动手术的,但却一直没给做(后来听人家说,医院对手术没有把握)。年初五,毛毛的父亲通过一个在医院工作的亲戚了解到,重庆西南医院是亚洲有名的烧伤科医院。再转院吧!如果到那里还治不好,也就心甘了。
四次手术
漂亮小姑娘花容不再
年初九,毛毛的父母怀着最后一线希望风尘仆仆赶往重庆。医生告诉他们,手术可以做,准备20万元。20万元?!这对他们无异于一座小山。他们一边请求医生,先用现有的3万元给女儿做手术,然后回家再向亲戚朋友借钱。他们知道,20万元是怎么借也借不够的……但毛毛的不幸遭遇和她母亲的泪水还是感动了不少亲戚朋友,又借到了4万多元。
由于创伤面积太大,手术不能一次完成。
3月至5月,医院就先后4次对毛毛实行面、头部、双上肢清创植皮、头部清创颅骨钻孔、头顶部清创植皮、头枕部清创植皮手术。割下大腿上的皮移植到伤口上,每次手术,小小年纪的潘毛毛都要承受“割肉补创”的痛苦。
术后病情有了明显好转。由于缺乏资金,本来还要继续治疗的毛毛不得不出院。出院时,好心的医生教他们如何用消炎药水清洗伤口,以防止伤口重新感染发炎。
法律援助
无钱打官司找到法援处
毛毛出院后,她的父母再次陷入了无钱为女儿继续治病的极大悲痛之中。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者讨个说法。再苦,也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
带着女儿再次回到兴宁,身无分文的毛毛父母却在一大笔律师费和诉讼费面前望而却步。想起了前不久在《梅州日报》上刊登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文章,于是找到梅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处主任、律师陈美英了解情况后,审查了有关材料,当即批准了他们的申请,并指派一名姓刘的律师承办此案。
陈美英还多次和刘律师一起到兴宁市公安机关及事发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他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田某虽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田某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田某的监护人(其父母)赔偿潘毛毛医疗费、残疾补偿费、护理费等共计269479.48元。
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对潘毛毛进行司法救助,允许缓交案件诉讼费。为防止监护人转移财产,律师又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法院查封了田某监护人的财产———位于兴城兴田路附近的一幢楼房。
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判决被告田某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田×新和李某赔偿受害者潘毛毛经济损失241263.26元(其中医疗费37661.28元,后续治疗费50000元、伤残者生活补助费144304.3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0元,护理费1380元,交通费4917.6元)。案件的受理费6552元和其他诉讼费1310元,由被告田某的法定代理人负担。
人生苦旅
“怪模样”常惹异样目光
由于头部、颈部、上肢被硫酸严重烧伤,潘毛毛被兴宁市公安局鉴定为“二级伤残”,虽然经广东、浙江、重庆等地的近十家医院治疗,但效果并不理想,头面部仍留下大面积伤疤,头皮90%区域永久性无头发生长,原来美丽可爱的9岁小女孩,就这样被严重毁容,成了一个让人惨不忍睹的“丑八怪”。
谈到女儿的未来时,童春莲脸上一片惘然,她说,现在女儿不能上学了,这副模样即使上学也没有人跟她玩,她会很伤心的。况且,她的伤口未好,右眼经常流泪,看书看不清楚,头部常常发痛,如果不小心,被同学触碰到伤口就更麻烦。今年8月,童春莲夫妇带女儿到广州一家医院咨询整容,走到广州火车站时,很多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有的人还发出惊叫声,入住旅店时,许多旅店竟然因为毛毛的“怪模样”而不给他们住。
现在,家里所有的镜子都藏起来了。毛毛的父母知道,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自尊心会越来越强,社会环境对她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他们担心的是,不知女儿将来如何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童春莲告诉记者,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拿到赔偿金,继续为女儿治伤,并给女儿整容,只是这条令人辛酸的路,不知还要走多久……
文/图 薛凡升 张文梅
左图::毛毛可爱的面容只能成为记忆。
右图:童春莲每天都要给毛毛的伤疤消毒,防止伤口发炎。
左图::毛毛的母亲(右一)向梅州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哭诉女儿的悲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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