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殷文静 肖军 通讯员谭平震)备受南京市民关注的硫酸毁容故意伤害案中的嫌疑人“恶姑妈”,昨天被下关警方移送检察院。据悉,这起重大恶性案件引起了下关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在公安侦查阶段便安排侦查监督科派员提前介入。据了解,下关检方当天即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恶姑妈”的决定。 涉案嫌疑人刘元春,今年46岁,系无业人员。她在个人婚姻上两次离异,后因房屋纠纷与同母异父的弟弟矛盾日益加深。2000年间,她被弟弟告上法庭,败诉后的刘元春由开始不想活下去的念头转为要报复弟弟和弟媳。今年10月29日上午,刘元春将一年前购置的500毫升瓶装硫酸灌入大口径的玻璃瓶中,蓄谋对弟弟一家实施报复。当天下午3时30分,刘元春怀揣用塑料袋包裹的硫酸瓶守候在弟媳和侄女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下午4时,刘元春弟媳把女儿从学校接回,在上自家楼时,弟媳因故到居委会去了,小侄女一人上楼。此时,刘元春把对弟弟的恨全部发泄到侄女身上。当侄女上楼准备开自家房门时,刘元春疯狂地将硫酸泼在侄女身上,致使被害人面部、前颈部、胸部、双上肢烧伤14%,深3度烧伤,双目失明。 下关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案件中,全院干警出于道义和对小姑娘的关爱,主动发起对被害小姑娘献爱心活动,受案的当日,院干警捐款人民币2300元,由院政治处立即送往救治被害小姑娘的南京消防医院。 昨日是媛媛入院的第9天,记者在该院采访时,发现前往医院看望媛媛的市民明显减少,反之医院值班电话却成为市民询问媛媛病情的热线。一天中医院共接到市民电话80多个。医生说:这样的环境有利于媛媛的治疗。 负责媛媛治疗的王春明告诉记者,本报刊发的《毁容女童心理遭受重创》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昨日上午,媛媛的亲属迎来了几批来医院捐款的市民,市民们在捐完款后没有去病房探望媛媛,他们说看了《江南时报》的报道后,不能再给媛媛的心理增加负担,捐款的市民纷纷请媛媛的亲属转达对媛媛的问候。 针对此事在媛媛心理上留下的阴影,医生在为媛媛病情治疗的同时,还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培养她战胜病魔的毅力和勇气。经过医生的诱导,媛媛心理状态已明显和缓,开始配合医生的治疗。 《江南时报》 (2002年11月06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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