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前主动投案坦白交代者将视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顶风作案者或逾期不投案自首者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 本报讯(记者程彬)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昨联合发出通告,敦促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限期投案自首。 通告指出,凡进行或预谋进行各类犯罪活动,特别是进行拦路抢劫、抢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悬崖勒马,必须在9月30日前,主动到公安、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凡在限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坦白交代犯罪事实或有揭发检举等立功表现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顶风作案者、逾期不投案自首者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庇、藏匿、雇佣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不得包庇、藏匿或知情不举,否则将依法处理。 西安市严打“双抢”专项斗争以来,成功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司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揭发或抓捕、扭送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并酌情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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