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薛冰)从今天起,北京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全面上调。收费标准因地区、时间和车型而不同。其中四环路内露天停车场白天小型车每小时停车收费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四环路外分别为每小时1元、2元。夜间收费标准不分地区、类型一律按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收费。而停放在停车场内的车辆一旦发生损坏或丢失,停车场要负责承担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的赔偿。 同时上调的停车收费标准还有:居住小区内露天停车场小型车每两小时收费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收费2元。小区必须在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的第一个小时内不得收费。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停车场小型车每次收费5元,大型车每次10元。长期包租停车收费为小型车每月150元、大型车每月210元。王府井东单、西单、前门、金融街、朝外大街、崇外大街、朝阳商务中心区和中关村核心区8处繁华商业区的停车标准为小型车每小时5元,大型车每小时10元,以促进车辆周转。 收费标准调整后,市政管委作为公共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物价、交管等部门重新审查全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资格,停车场要在入口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价格。最近一段时间内还没有接受审查的停车场仍要按原价格收费,否则物价部门将予以严处。群众如遇停车场乱收费,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本报记者就此次停车费调整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北京市物价局和市政管委的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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