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原先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审批过程中“婆婆”多的情况将不再出现。今后,我市市民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将不必再征询原单位意见,除部分特殊情况外,原单位也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昨天,市房产登记中心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下发文件,简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审批程序,以促进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和住房流通。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从昨日起施行。 关于简化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审批程序,《意见》中规定:取消“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程中,售房人夫妻双方到所在单位征询意见”的规定;取消“正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名下的已购、可购公房和其他公房不允许上市交易或置换”的规定。 此外,除位于机关办公区、学校教学区和重要机关、单位集中宿舍区的住房外,取消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据有关人士透露,此项规定主要是针对部分单位在公房出售中与职工签订“工作满××年,才能出售已购公房”的协议而制定的。(记者孔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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