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四月三日电(张国栋郭卫群)在中巴上行劫并砍伤深圳同乐派出所民警的犯罪嫌疑人饶军平及同伙张玉顶,今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一月九日,被告人张玉顶伙同李志松(作案时被击毙)、“大四川”(另作处理)在深圳市龙岗区某招待所密谋在中巴上实施抢劫,并进行了具体分工。一月十一日中午一时许,李志松将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三把长刀分给被告人饶军平、张玉顶,同时安排“大四川”在外接应,然后带着饶、张二人窜上了一部从深圳开往惠州淡水方向的中巴。当中巴行至龙岗镇龙东新大坑村路段时,被告人张玉顶和李志松拿刀架在乘客梁某的脖子上,威逼梁某交出手中的提包(内有人民币十一万五千元)和波导牌手提电话一部,被告人饶军平见抢劫得手后,遂拿刀威胁司机停车。 此时,正在这辆车上执行伏击任务的深圳市公安局同乐派出所民警杜天宋、李欢马上表明身份,并喝令三名犯罪分子“不准动”。但被告人饶军平气焰嚣张地挥刀砍向杜天宋,将杜的左手砍伤,并与张玉顶、李志松乘乱跳车逃跑。在抓捕过程中,李志松被当场击毙,被告人饶军平、张玉顶被击伤,无一漏网。 民警杜天宋浴血斗歹徒后经治疗出院,并荣立一等功。 检察机关现已查明该案的所有事实,认为现有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因此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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