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组织严正声明 要求日本就我受害妇女谢罪
2002年4月26日05:3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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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刘洁报道 昨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就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今年3月29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国受害妇女要求日本政府支付赔偿的申诉一事,发表《联合声明》。《声明》要求日本政府及有关方面,正视历史并承担法律责任,真诚地对当年所犯的战争罪行进行反省,向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亚洲各国人民道歉、赔偿、谢罪。
3月29日,两名中国山西妇女要求日本政府支付赔偿的申诉,被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驳回,法庭在宣判时表示不能接受个人向日本政府提出的赔偿要求。二人曾在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日军强迫充当“慰安妇”,她们于1996年2月提出诉讼,要求日本当局赔偿4000万日元。其中一人已于1999年5月去世,另一人现年75岁。2001年5月30日,该法院也曾驳回中国原“慰安妇”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的诉讼要求。
《声明》中提到:在“3 29”判决中,日方首次承认日本侵略军对中国妇女实施暴力的侵害行为,并确认由此对中国妇女造成的侵害后果至今仍在持续。这与去年东京法院做出的完全无视事实的“5 30”判决有明显区别。同时《声明》对于反人类的“慰安妇”制度的责任者至今仍采取掩盖事实、拖延时间、曲解法律等做法表示极大的愤慨。
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上世纪30年代开始的“慰安妇”制度,残害无数亚洲妇女,而中国妇女首当其冲。日军行为以其野蛮、残忍震惊世界。中国以及亚洲其他国家受害妇女从未放弃和停止对这一战争罪行的讨伐。《声明》指出,日本地方法院无视他人人权尊严的做法,并继续伤害中国战争受害者,同时也必将激起中国人民及国际社会中一切爱好和平人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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