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斥资千万“买官”的深圳市城建集团原董事长李育国日前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深圳中院认定的事实显示,这位享受正局级待遇的老总周围已形成一个“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小团体。这个团体不仅有权、有钱还有关系。当传闻李育国要被调动时,他们主动找关系并筹资百万为其“保位”;当得知市政府班子要换届时,他们就建议“买官”并再度筹集巨款。
这些人为什么要这样?他们图的是什么?深圳中院认定有4个人在李育国“保位”或“买官”闹剧中扮演重要角色:深圳市京辰房地产公司经理曹进,时任深圳市文化局工作人员、后任政府某局综合计划处处长的樊岳,城建集团下属住宅开发公司经理李春晓和城建集团下属物业管理公司董事长马胜芳。
如果李育国“买官”真的得逞,这些人是否会飞黄腾达?现在李育国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些人也都被另案处理。权威人士透露,这4人中已有人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他们被控的犯罪事实远不止替李育国筹钱一事。李育国在他们平日的所作所为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李育国身边还围绕着一群包工头。他们当时要么承建了城建集团的多个工程,要么被城建集团拖欠巨额工程款。他们都指望着从李育国身上拿到更多的工程或拿回巨额工程款。如果李育国能“保位”或“升官”,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如果李育国“升官”有自己的功劳,自己以后不更有得赚了吗?
有了由官员和老板组成的小团体,李育国“保位”或“买官”的进展速度令人吃惊。樊岳、曹进和李育国共商“保位”是在2000年3月3日晚上。法院认定,李育国就在当天晚上要求李春晓和马胜芳筹款100万元用来跑关系。第二天下午,李育国果真就收到了属下筹集的百万巨款!
欲用作“买官”的千万元巨资同样没难倒李育国。2000年4月至5月,短短1个月的时间就有六七百万巨款按李育国的要求送到跑关系者手中。
钱和权开始在李育国身上合而为一。权在平日充当着钱的保护伞,关键时候钱又成为权的开路先锋。李育国身边集权和钱于一身的小团体绝对不能小视,他们已开始把目光盯住更高层次的权力。万幸的是他们失败了。
判决书上说,李育国案所追缴、扣押的赃款、赃物共计人民币91 4660元、港币231250元、美金522060元和广州本田小轿车1辆、在广州番禺的住房1套。仅仅一个国企老总身边的小团体就有如此势力,类似小团体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魏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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