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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我国“安乐死”个案第一人抱憾告别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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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0日10:4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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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母亲因身患绝症被儿子实施了安乐死,17年后,儿子也因患绝症多次要求安乐死,却未能如愿
“不能实施安乐死,我很遗憾啊!”
今年8月3日凌晨,人称我国第一个“安乐死”案的当事人王明成,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痛苦以后,终于带着无限的遗憾告别了人生。王明成生前喟叹:“不能实施安乐死,我很遗憾啊!”
17年前,是他引爆了中国“安乐死”第一案
终年49岁的王明成,原是陕西第三印染厂职工。早在1986年的6月23日,他的母亲夏素文因肝硬化晚期腹胀伴严重腹水,被送进了汉中市传染病医院。谁知,进入医院的当天,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看着母亲痛苦不堪的惨状,王明成和妹妹焦急地向主治大夫蒲连升询问了病情。蒲大夫在介绍治疗已没有希望的同时,还向兄妹俩讲了国外关于“安乐死”的情况。
听了蒲大夫的话,王明成和妹妹觉得母亲既然痛苦得生不如死,就不如让母亲早点从苦海中摆脱。6月28日,在王明成和妹妹的一再央求下,蒲连升终于开了一张100毫升的复方冬眠灵处方,并注明是“家属要求安乐死”。王明成也在上面签了字。在当天中午到下午的这段时间里,该院实习生蔡某和值班护士分两次给夏素文注射了冬眠灵。翌日凌晨5时,夏素文离开了人世。
由于给母亲做安乐死前未能及时与姐姐沟通,夏素文死后,王明成的姐姐遂一纸诉状将蒲大夫告上了法庭。汉中市公安局对此立案侦察,随后将蒲连升、大夫李某,以及王明成和妹妹收审。同年9月,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蒲连升和王明成批准逮捕,并于1988年2月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0年3月,汉中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不做犯罪处理”的批复下,1992年3月,汉中市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王明成和蒲连升无罪释放。
谈到当年为母亲实施安乐死的事,王明成痛楚地告诉记者:“当时母亲已经骨瘦如柴,而且长年卧床,背上长满了褥疮,后背已经烂了,稍微翻动一下,就痛得厉害,几次都要拿裤带把自己勒死!”王明成说:“在家属一栏签字的时候,我非常难受,手都在发抖!可是我没有犹豫。到现在我仍然觉得没错,没有感到过丝毫的后悔!如果我能够替她承担她身体的痛苦,我愿意替她承担,而且我非常高兴也非常乐意承担。但事实毕竟是事实,唯心的愿望毕竟只是唯心的,它代替不了事实。我觉得我惟一能够做到的,就是让我母亲少一点痛苦,能够走得安详一点!”
谈到王明成其人及当年为其“杀”母做无罪辩护的事,老法律工作者、曾获得陕西省“十佳辩护奖”的朱西武律师感叹地对记者说:“王明成是个大孝子!他当年建议对母亲实施安乐死是出于对母亲的爱!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但王明成当年对母亲的一片孝心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朱律师说,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多年,法律界和新闻界一直称夏素文一案是中国安乐死第一案,但他保留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当年的“安乐死”并不是货真价实的安乐死,这也是为什么法院最后宣判王明成和大夫蒲连升无罪的根本原因。当年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之所以对王蒲二人采取措施,根本原因是当年安乐死的提议者不是由夏素文本人,而是王家兄妹。朱律师认为,申请安乐死必须是本人。
17年后,他也想走老母当年的路
无巧不成书。17年前,母亲因身患绝症被儿子实施了安乐死。17年后,儿子也因身患绝症多次向医院要求安乐死。
今年49岁的王明成,于2000年11月被确诊患了胃癌,并做了四分之三的胃部切除手术。除此之外,他还患有心脏病、乙肝、哮喘、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身体免疫力非常差,加上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做完胃切除手术后王明成就坚持不做化、放疗。
2002年11月,王明成脸部和眼部出现了黄斑,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腹腔里的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脏上。今年1月7日,他再次住院治疗。由于体质差,他深知自己的时间不长了。2月4日,王明成经过深思后,决定向医院提出安乐死,可最终的答复是:“根本不可能!”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王明成的病情在继续恶化。今年6月10日,他甚至出现了肝昏迷,以前还能坚持到户外散步,现在不可能了。巨大的疼痛使他不堪忍受,止痛药吃到最大限量,并不起多大作用,只有靠注射杜冷丁才能减缓疼痛。安乐死的念头在他心里越来越强烈。
谈到有关安乐死的选择,王明成显得非常平静。他曾告诉记者,安乐死不但可以解除他的痛苦,而且还可以无偿捐献他的角膜、肾脏等器官。他说,家里也没有必要再花钱做无望的治疗了。他妻子开始时坚决反对,一提起这个话题就哭。后来,经过他反复做工作,妻子也不再反对了。
今年5月初,王明成再次向医院提出了安乐死的请求。医院让他写一份书面申请,答应“研究研究”。王明成对记者说,他期望自己能够安乐死,但希望不要像当年那样再惹出一场官司。
等待他的是当头一盆凉水
6月7日,王明成写好关于安乐死的申请书后,本想实现自己的愿望了。然而,等待他的却是当头一盆凉水。
在西安一家医院里,记者再次见到王明成时,他拿出了写好的申请书。申请书讲述了他被疾病折磨的痛苦和家里的经济拮据,表达了要求安乐死的强烈愿望。
在王明成的心里,只要一息尚存,他就要把安乐死进行到底。
王明成的妻子说,医院已经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为了止痛,医院给王明成注射杜冷丁时,已经不考虑药物的依赖性和对身体的损害了。
医院宣传部的一位同志明确告诉记者,在国家没有立法的情况下,医院是不可能为王明成实施安乐死的。
那么,作为当年被称为“执行中国首例安乐死医生”的蒲连升,对王明成的现在寻求安乐死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几经辗转找到蒲大夫时,出乎意料的是,蒲大夫谢绝了记者的采访。他的一位亲戚对记者说:“十多年前的这件事对老人的打击很大,最近几年刚好起来,最好不要再提起这事,免得老人难过!”
今年8月3日凌晨3时30分,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痛苦以后,王明成终于带着无限的遗憾告别了他苦难的人生。得到这个消息,记者心里竟然格外的酸楚,耳畔似乎又回荡起了王明成生前的喟叹:“不能实施安乐死,我很遗憾啊!”
17年前,陕西汉中人王明成在决定为其母实施安乐死的时候,他可能做梦也没想到这事竟然会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了法学界和新闻界关于安乐死的大讨论,他更没有想到为此事他还受了不少牢狱之苦。
现在,关于安乐死的争鸣还在继续,并还将持续下去。记者就国内和国外关于安乐死的争鸣和立法略陈一二。
被喻为全国妇产医学和儿科专业泰斗的严仁英和胡亚美是全国人大代表。早在1998年的七届人大会议上,严仁英就在议案中挥笔写下了:“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与其让一些绝症病人痛苦地受折磨,还不如让他们合法地安宁地结束他们的生命”的呼吁。虽然这个议案最终没有被通过,但安乐死却渐为人知。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神经外科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忠诚在十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则提出在北京率先试行安乐死并建立相关法规的建议。
另据有关专家分析,目前在国内关于安乐死的论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安乐死是关系到人权伦理问题,特别是人权的问题。在病人无法清楚表明是否愿意继续“苟活”的情况下,如果由他人替代他(她)作出放弃生命的选择,无疑是严重侵犯人权的。另一种是:安乐死一旦被合法化,被滥用和利用的风险则很大。
还有的学者认为,如果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应该允许安乐死。他们认为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亡方式。
也有的法学专家认为,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无权禁止公民行使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无论是自杀还是安乐死。他们认为,在公民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苦,且自愿要求结束生命时,对其实施安乐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一个人无法选择决定自己的出生,但可以决定自己的死亡。法律应该维护公民谋求幸福的权利。
在今年的高教自学考试一道关于垂危病人实施治疗还是安乐死的选择题,竟有八成考生为患者选择了安乐死。
在国外,安乐死也有被立法确认的。如荷兰就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尽管如此,在我国,持安乐死违宪意见,以及反对以这一方式结束生命的人依然占有一定比重。 (记者 张哲浩 通讯员 贾学伟 姜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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