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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仍存缺陷--刘丽英细说干部腐败六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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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4日11:04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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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4日电 中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的名字为很多人所熟悉:民间对刘丽英有“黑包公”的美称,腐败分子听到这个名字闻风丧胆。刘丽英在纪检部门工作了24年,经她查办的案件不计其数。不久前,刘丽英在接受《明鉴》杂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当前腐败案件的发生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最主要的有六个方面的原因。
今天,法制日报·廉政周刊详细介绍刘丽英所谈到的这六大主要原因:
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面前,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是导致腐败分子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
从近年来查办的腐败案件可以发现,很多人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是他们走向腐化堕落的总根源。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屡屡做出违反政策的事情;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对党章、党规、党纪视而不见,滥用职权、专横跋扈;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淡忘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热衷于穿名牌、坐好车、住豪宅;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不懂得“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心存侥幸,肆无忌惮地去搞腐败;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发生动摇,沉湎于封建迷信和低级趣味之中;由于不注意学习,他们缺乏道德修养,才会不顾人格,干出追求感官刺激的种种丑恶行为。他们堕入深渊的沉痛教训再次深刻说明,不讲学习,不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就不可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更不可能做一名合格的党的领导干部。
二、目无党纪国法、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受监督制约,是导致他们走向腐败的重要因素。
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力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这些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在我们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任何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党规党法。绝不允许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那些严重践踏民主集中制,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恶劣行径要进行坚决的批评和斗争,决不能姑息迁就。
三、对党政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认识不足、治理不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流于形式,是产生腐败案件的温床。
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与长期以来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严重不正之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不正之风催生了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而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又使得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烈,使更多的干部身陷其中,不能自拔。
近年来,广大干部群众对一些党政干部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反映十分强烈:一是送礼金问题,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家属子女经商问题,三是一些领导干部生活奢华、吃喝玩乐问题。
党政干部中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其影响和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不正之风必然会带坏社会风气,一些干部在不良风气的长久污染下,丧失了是非鉴别力,不但不抵制,还认为这是“时尚”。一些干部就是从“小节”问题开始,逐步走向腐化堕落,最终变成严重的腐败分子。不正之风之所以盛行,与中央许多早已明确的规定、制度得不到落实有关。因此,要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着力提高同各种违反规定、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制度约之以典章,规之以法纪,真正做到违纪必查,违法必究。
四、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一把手”搞腐败,带来的危害性更大。
对“一把手”监督不到位,对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我们看到,很多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都是单位的“一把手”,这说明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上,处于严重失控状态,同级监督机关难以监督,上级监督机关又无法监督。一个地区和部门,建立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选好一个清正廉洁的班长,至关重要。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的因素,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
很多严重违法案件,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问题。比如,一些案件之所以成为典型的群体性腐败案件,与一些人以人划线,搞“小圈子”有关,而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跑关系、进圈子,对上送钱送礼,都是为了一个“官”字,是一种买官卖官的行为。从案件查处的情况看,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腐败分子的买官卖官行为,已经超出了政治范畴,成为一种经济性的交易行为。
尤其严重的是,干部人事方面的腐败问题,还会派生出其他一些腐败问题。一些人为了跑官要官,或者大肆收受下级送的钱财,或者从不法“大款”那里拿钱,或者私设“小金库”等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的出现,根本的原因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人治的因素多,而公开、民主、竞争的因素少。在一些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中许多人的交流或提拔,基本上是由主要领导提名或授意,严重违反组织程序进行的。
六、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当前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由于部分地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等方面的许多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完全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这就为少数人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
二是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随意减免税费的弊端;
三是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行政权力不当介入,产生严重腐败问题;
四是财政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力。种种事实表明,“小金库”已经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经济源头。
这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加剧了当地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严重败坏了干部队伍的作风和社会风气,给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损失。此外,一些领导干部严重的腐败行为,也严重恶化了投资经营环境。这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再次证明,腐败破坏生产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事实也反复证明,腐败不除,经济难上,改革难行,稳定难求。
我们同腐败分子的斗争,从根本上说,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是代表少数腐败分子和“利益集团”的利益、是维护还是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斗争。认真总结分析这些案件的深刻教训,对于我们正确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探索新形势下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思路与对策,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警钟长鸣,从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和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严重性,严厉惩处各种腐败行为,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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