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彬 实习生潘金辉)歹徒若执迷不悟胆敢负隅顽抗或持械伤害群众和民警人身安全,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可开枪将歹徒当场击毙。昨日上午,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春雷”行动严打“两抢”犯罪活动的动员大会上获知此消息。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吴金彪同时在昨日的大会上强调,行动中民警除提高防范意识外,一定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运用法律,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据介绍,去年以来,西安市公安局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4次严打“两抢”专项行动,成功破获抢劫案件851起,抢夺案件238起,打掉“两抢”犯罪团伙66个(共281人),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至2月份西安市区发生的抢劫案件下降34.2%,抢夺案件下降22.2%,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然而从今年春节后至今,“两抢”案件在西安市区再次反弹,对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为此,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决定从3月10日起至5月1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击“两抢”犯罪的专项“春雷”行动。 此次集中打击的重点是:街头拦路抢劫、抢夺;利用摩托车进行抢劫、抢夺;街头以及公交车、长途汽车站点绺窃等多发性犯罪活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恶性犯罪活动。民警在巡逻中凡发现携带刀具、棍棒等凶器的可疑人员,要一律先行扣留,进行严格审查;对说不清持凶器来源者可采取强制措施;如遇到犯罪嫌疑人持械伤害群众或负隅顽抗,对群众或民警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可将其当场击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