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4月3日讯(记者颜海均 实习生毛景花)湘乡四中一名男生趁晚自习突然停电之间,摸了一女生一把,校方抓错一名男生并对其进行了体罚。湘乡市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决定校方赔偿蒙冤男生8000多元医疗费用,但不支持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据记者了解,湘乡发生的这起由中学生性骚扰引发的官司在国内尚属首例。
转自搜狐
“谁趁灯黑摸了我一把”
转自搜狐
经湘乡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11日晚9时许,湘乡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因故停电,初三C102班教室里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原来该班未满16岁的女生刘某在黑暗中被人揩了油,她认为是被一男生侮辱了。
转自搜狐
来电后,刘某将被骚扰一事报告了班主任,班主任又报告了正在学校值班的教导处主任王某。王某和左某等教师根据有关情况怀疑是男生周某干的。
转自搜狐
蒙冤男生被老师打伤
转自搜狐
原告周某在被老师怀疑后,当即被叫到学校教导处。
转自搜狐
教导主任王某以周某违反校规为名,揪住周的头发往墙上猛撞,还连抽了他几个耳光并踢了几脚。经湘乡市法医检验所鉴定,周某“头皮血肿,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偏重)”。周某因此在湘乡市人民医院住院15天。
转自搜狐
不久,这起校园性骚扰案查明,骚扰者另有其人并很快被学校开除学籍,但被骚扰的女生刘某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转自搜狐
校长竟想与法律“商量”
转自搜狐
记者今天下午赶到湘乡四中采访,找教导处王主任被告知要找校长,校长丁农一找不到,只好进行了电话采访。丁校长案发时至今一直担任校长,但他说对此事不知情,他对法院一审不服,现在已上诉到湘潭市中院。丁还强调自己是人大代表,他准备去同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法院商量解决此案。
转自搜狐
(作者:颜海均 毛景花)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