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慰安妇”控告日本政府 日本五律师赴琼取证
2002年5月25日16:3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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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海口5月25日消息:在战争期间不幸成为“慰安妇”的海南省黄有良大娘赴日打官司之事目前又有新进展。22日,日本律师团的5名律师再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采用录像、录音等方式取证,为今年下半年的第二次开庭作准备。
据此间南国都市报报道,去年11月,黄大娘代表8名状告日本政府的海南“慰安妇”远赴日本东京出庭作证。在日本东京裁判所,黄大娘用她的血泪经历,控诉了侵华日军的暴行。今年下半年,海南“慰安妇”状告日本政府一案将在日本第二次开庭。为充分取证,5名日本律师中野、小野寺、坂口、杉浦和土下专程赴海南。
在琼期间,5名律师将前往陵水、保亭等地,与8名原告一一座谈,了解有关细节,并通过录像、录音等方式取证。
据报道,去年5月,日本律师曾赴海南调查原“慰安妇”受害情况。当时是为准备诉状而收集书面材料。
海南“慰安妇”状告日本政府的起诉书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相当于序言,第二部分是正文。序言部分简单介绍了该案的起诉内容、对象、要求,起诉的原因和目的,海南岛被侵略的概况,海南“慰安妇”受害简况,以及该案的特点和意义。
正文部分详细阐述了战争责任类案件诉讼的意义、中日战争(日本人通常将“抗日战争”称为“中日战争”或“15年战争”)对中国人造成的伤害、日军对海南岛的侵略情况、8名海南“慰安妇”各自的受害经过、她们受到的精神伤害,以及被告应负的责任等。此外,起诉书还列出了8名原告的姓名和参与起诉的律师姓名。
起诉书在被告应负的责任部分明确提出,被告(日本政府)应承认原告受伤害的事实,向原告公开道歉,并在日本4大报纸上刊登谢罪文;恢复原告的名誉,作为精神赔偿,向每位原告赔偿300万日元;该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岳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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